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第七期通告
信市监公〔2021〕167 号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第七期通告
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组织开展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此次抽检共262批次,已检验262批次,245批次合格,17批次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饼干1批次,餐饮食品30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6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蛋制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豆制品5批次,方便食品25批次,糕点10批次,酒类11批次,粮食加工品抽检了12批次,肉制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8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水产制品5批次,水果制品20批次,调味品3批次,饮料5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2批次,蔬菜34批次,水产品24批次,水果类5批次,鲜蛋1批次。共抽检262批次,合格245批次,不合格17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餐饮食品12批次不合格。
(1)被抽样单位:信宜市罗文杰餐饮店(产品名称:大碗;加工日期:2021/8/31;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东方纵横检测有限公司。
(2)被抽样单位:信宜市旺阁餐馆(产品名称:碟子;加工日期:2021/9/24;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东方纵横检测有限公司。
(3)被抽样单位:信宜市奕辉饮食店(产品名称:小碗;加工日期:2021/9/24;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东方纵横检测有限公司。
(4)被抽样单位:信宜市奕辉饮食店(产品名称:勺子;加工日期:2021/9/24;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东方纵横检测有限公司。
(5)被抽样单位:信宜市奕辉饮食店(产品名称:大碗;加工日期:2021/9/24;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东方纵横检测有限公司。
(6)被抽样单位:信宜市创锐饮食店(产品名称:碗;加工日期:2021/9/24;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东方纵横检测有限公司。
(7)被抽样单位:信宜市创锐饮食店(产品名称:大盘;加工日期:2021/9/24;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东方纵横检测有限公司。
(8)被抽样单位:信宜市创锐饮食店(产品名称:小盘;加工日期:2021/9/24;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东方纵横检测有限公司。
(9)被抽样单位:信宜市金润来酒店(产品名称:茶杯;加工日期:2021/9/23;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东方纵横检测有限公司。
(10)被抽样单位:信宜市娟佳小吃店(产品名称:大碗;加工日期:2021/9/24;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东方纵横检测有限公司。
(11)被抽样单位:信宜市娟佳小吃店(产品名称:小碗;加工日期:2021/9/24;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东方纵横检测有限公司。
(12)被抽样单位:信宜市娟佳小吃店(产品名称:盘子;加工日期:2021/9/24;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东方纵横检测有限公司。
2.方便食品1批次不合格。被抽样单位:信宜市钱排镇七十食品店(产品名称:大刀肉味(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2021/8/19;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东方纵横检测有限公司。
3.食用农产品3批次不合格。
(1)被抽样单位:信宜市怀乡镇祥瑞权庆百货商店(产品名称:沙姜;购进日期:2021/8/25;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东方纵横检测有限公司。
(2)被抽样单位:信宜市怀乡镇荣鸿生活超市(产品名称:黄尖椒(辣椒);购进日期:2021/9/23;不合格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东方纵横检测有限公司。
(3)被抽样单位:信宜市环李超市(产品名称:沙姜;购进日期:2021/9/13;不合格项目:“铅(以Pb计)”、“镉(以Cd计)”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东方纵横检测有限公司。
4.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不合格。被抽样单位:信宜市怀乡镇佳源油坊(产品名称:花生油(自制);生产日期:2021/08/24;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东方纵横检测有限公司。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查询。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5。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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