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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信宜市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来源: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21 11:46 【字体:

信市监公〔2023〕240号

各股、室、队、所,有关承检机构: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茂名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信宜市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

信宜市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要求,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部署安排,并结合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信宜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品种、项目和区域;坚持均衡推进抽检任务,专项抽检与常规抽检相结合;强化检管结合,建立食品抽检发现严重风险快速应对机制;充分发挥食品抽检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雷达”作用,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任务安排

  2023年信宜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覆盖32个食品大类,共抽检36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050批次。承检机构是广东中检达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具体分别按采购编号为MMCF-21A003、4409830071284292301061189中标合同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抽检具体要求。

  1.抽检对象

  主要抽检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含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小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食品销售单位和农贸市场经营的食品。重点抽取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日常消费量大的品种以及我市特色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等32大类(详见附件1和附件2)。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开展跟踪抽检。

  2.抽检时间和频次

  全年均衡开展抽检,6月30日前,完成抽检1800批次,完成任务率50%;12月20日前,完成抽检3600批次,完成任务率100%。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应增加抽检量,粽子、月饼等节令性食品应在节前一个半月开展抽检工作。根据本方案分别制定各专项或每季度监督抽检方案。

  3.抽检地区、环节和场所

  以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为核心,覆盖全市各镇(街)。落实生产环节全覆盖抽检;销售环节应覆盖农贸市场、商超、食杂店、校园及周边、车站周边、景区及周边以及网络销售等经营主体;餐饮环节应覆盖单位食堂、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和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其中学校食堂落实抽检全覆盖。

  4.检验项目

  根据省局要求食用农产品抽检应完成指定的必检品种和必检项目,可选项目不应少于2个,结合我市实际,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检测高风险、易残留、难控制、常添加的项目,具体检测项目见附件1、2。

  (二)具体抽检任务。

  1.元旦、春节食品专项

  为加强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我局组织开展春节期间食品专项抽检工作,本次专项抽检600批次,主要抽查应节食品。具体方案已另文下发。

  2.食用农产品专项

  本次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750批次,检验品类需覆盖《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治理品种,其中。具体抽检产品、项目详见附件3。

  (1)抽检对象。主要抽检我市辖区内的食用农产品市场、肉菜店、餐饮服务单位、超市等。

  (2)抽检时间。2023年3月~2023年11月。

  3.“你点我检”专项

  按照茂名市局“你点我捡”工作方案及我市《信宜市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综合改革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中“你点我检”活动要求,深入开展“你点我检”活动,提高群众对抽检的参与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建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将“你点我检”抽检任务纳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年度计划,开展“你点我检”专项抽检100批次,具体方案将另文下发。

  4.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

  为做好全市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组织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工作,其中,全年对学校食堂开展均衡抽检,落实学校食堂及校内小卖部100%覆盖抽检。本次专项计划抽检1100批次,其中约300批次农产品纳入农产品专项。具体方案已另文下发,第一季度抽检任务已完成。

  5.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抽检任务

  为了落实源头监管,结合我市监管实际,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进行100%覆盖抽检,计划抽检600批次(对辖区内所有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抽检全覆盖,检验项目参照附件2),确保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有效管控。具体方案已另文下发,第一季度抽检任务已完成。

  6.日常监督(机动)抽检任务

  根据日常监管、执法办案、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处置等工作需要全年均衡开展监督抽检,约450批次,具体抽检品种和批次纳入每季度抽检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各业务股室、执法大队、各所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指定熟悉业务的干部专门负责抽检跟踪落实工作,局所联动、全力配合,以问题为导向,提高靶向命中率,高效开展抽检工作。

  协调股负责统筹协调抽检、信息公布、数据统计等工作;食品生产股、食品市场股、食品餐饮股分别负责生产、销售、餐饮环节抽检工作的具体指导,要带队深入一线参与、指导开展抽检工作;执法大队负责专项执法抽检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各所要积极配合抽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抽检工作高质量开展。并及时将食品抽检发现的相关风险隐患,通报涉事食品企业包保干部,推动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化解。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排查风险。围绕群众关心关切,聚焦“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聚焦农村、校园等重点地区,聚焦直播带货等新兴业态,聚焦较高风险食品类别,聚焦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残留、抗生素、生物毒素、非法添加物质等问题开展监督抽检。开展“你点我检”等多形式监督抽检,深入开展专项抽检,对检出不合格的食品开展跟踪抽检,对食用农产品不能溯源的被抽样单位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三)规范信息公开,加强机构监督。要按“时、度、效”原则和抽检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稳妥公布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承检机构,加强承检机构监督与考核工作,探索性开展承检机构全链条监督检查,尤其是对承检机构抽样过程的现场检查。承检机构未征得任务委托部门同意不得私自分包食品安全抽检任务。

  四、工作纪律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严格按抽检工作要求开展抽检,不得在开展抽检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如有违法违规情形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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