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信宜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信市监公〔2022〕96号
2022年信宜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要求,根据省、茂名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部署安排,并结合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现制定2022年信宜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围绕“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定位要求,坚持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专项抽检与常规抽检相结合,均衡推进抽检任务;坚持食品抽检二级分工、各有侧重、不重不漏;坚持检管结合,发挥食品抽检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作用,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促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任务安排
2022年信宜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覆盖33个食品大类,共抽检36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030批次。
(1)元旦、春节食品专项。
为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我局组织开展春节期间食品专项抽检工作。本次专项抽检500批次,主要抽查应节食品。
(2)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
为做好2022年全市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保障广大学生“舌尖上的安全”,组织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工作,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100%覆盖抽检。本次专项计划抽检800批次。
(3)食品生产(小作坊)专项抽检任务。
食品小作坊生产提质行动已列入省政府“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加强对辖区内小作坊的监管力度,结合我市监管实际,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进行100%覆盖抽检,计划抽检600批,确保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有效管控。
(4)食用农产品专项(NCP编号)。
本次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1030批次,检验品类需覆盖《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治理品种。
①抽检对象。主要抽检我市范围内的食用农产品市场、小区肉菜店、市场占有率高的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
②抽检时间。2022年3月~2022年11月。
(5)监督抽检专项。
市局组织相关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包括重大活动、节假日保障抽检),全年食品监督抽检任务970批次。
(1)抽检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为中标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样工作由承检机构负责,各所应积极配合承检机构做好抽样工作,在样品采集、运输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助。
(2)抽检对象。主要覆盖我市行政区域内在产的食品生产企业、市场占有率高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大中型餐饮企业以及连锁专营店等单位。重点抽取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日常消费量大的品种。包括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等33大类。
(3)抽检时间和频次。要努力实现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应增加抽检量,节令性食品应在节前一个半月开展抽检工作。
(4)抽检地区、环节和场所。以“四重一大”(即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大型企业)为核心,覆盖市、县、镇和行政村。生产环节应覆盖我市在产的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及在我市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环节产品抽样原则在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销售环节应覆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商场、超市、校园周边以及网络销售等业态;餐饮环节应覆盖机关、学校、托幼机构等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中央厨房等业态,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
(6)食品安全应急专项。
根据应急(执法)工作需要安排,所需批次从监督抽检批次中调剂,主要应对突发、应急食品安全事件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均衡抽检。
食品抽样检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定的一项基本监管制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从抽检时间、抽检区域、抽检品种上落实均衡、广覆盖抽检。市局将加强对各所的督促指导,确保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局协调股及时将我市抽检计划和国抽信息系统基础表等上报茂名市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避免重复抽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应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抓关键,合理安排抽检任务,将“你点我检”、投诉举报、食品安全舆情等反映的问题纳入食品抽检计划或方案。加强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抽检,对已发现问题的食品企业及产品按要求开展不合格食品跟踪抽检,在抽样单编号末加注“GZ”与其他抽检区分。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必检、可选项目要求组织监督抽检。重点抽检食用农产品、“三小”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减少和避免重复抽检。
(三)深化检管结合,推进抽检分离。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食用农产品、重点冷链食品监督抽检由属地所陪同抽样,并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取证和记录产品溯源信息的要求。应按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做到风险控制到位、原因分析到位、整改复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五个到位”要求,进一步规范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强化对多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以及核查处置工作的监督。按照“时、度、效”原则和要求信息公开,规范公布抽检不合格食品结果和核查处置信息。积极探索开展多种形式抽检分离,推动“你点我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坚持二级联动,合理分配任务。
局、所紧密协作、各有侧重、不重不漏、落实分工,对本辖区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场所、食品生产企业及产品全覆盖,重点对校园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监督抽检。局根据各地实际和监管需要,负责配合落实省局、茂名市局开展省转移地方抽检、跟踪抽检、专项监督抽检,并重点加强对各所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指导;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三小”食品和特色食品组织监督抽检,对辖区内风险较大的食品企业、产品组织全覆盖监督抽检。
(五)强化机构监督,提高抽检质量。
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承检机构,对承检机构开展检查与考核,确保承检机构具备并持续保持与承担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承检机构未征得任务委托部门同意不得私自分包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市局将组织对县区局承检机构开展延伸检查,重点抽查上年度承检机构考核综合排名靠后和检验合格率高、中标价格低的承检机构。
(六)加强数据分析,完善通报机制。
各单位要加强抽检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研判,并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局按茂名局要求将组织对各地食品抽检数据质量进行抽查,每月组织抽查比例不少于5%,对抽检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承检机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整改。如需撤销已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的食品抽检任务,需经茂名市局审核同意。要逐步建立食品抽检发现高风险及时通报和快速应对工作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区域性合作机制。
以上食品抽检重点工作要求,将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范围。
四、工作纪律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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