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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来源: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8-15 17:37 【字体: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落实市“民生十大工程”、2025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工作部署和茂名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部署安排,结合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信宜市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突出抽检为民,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食品安全问题;突出风险管理,充分发挥食品抽检在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雷达”作用,聚焦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品种、项目和区域;突出改革导向,完善食品抽检工作机制;坚持均衡推进抽检任务,专项抽检与常规抽检相结合;优化二级抽检分工、减少重复抽检;突出价值导向,开展价值抽检、信任抽检、开放抽检、创新抽检和清廉抽检等“五大抽检建设”,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任务安排

  信宜市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覆盖34个食品大类,共抽检382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050批次。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由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按采购编号为JYCG2025F001中标合同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抽检具体要求

  1.抽检对象

  主要抽检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小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用餐单位经营的食品、食品销售单位和农贸市场经营的食品。重点抽取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日常消费量大的品种。同时,加大对既往发现不合格食品品种的抽检力度

  2.抽检时间和频次

  全年均衡开展抽检,6月30日前,完成抽检1910批次,完成任务率50%;12月20日前,完成抽检3820批次,完成任务率100%。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应增加抽检量,粽子、月饼等节令性食品应在节前一个半月开展抽检工作。定期对我市国有企业生产的食品开展监督抽检。

  3.抽检地区、环节和场所

  以“四重”(即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项目)为核心,覆盖市、镇和行政村。落实生产环节全覆盖抽检(含国有企业生产的矿泉水类产品和花生油);销售环节应覆盖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商场、超市、校园周边以及网络销售等业态等经营主体;餐饮环节应覆盖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院等集中用餐食堂以及凉茶、湿米粉、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网络订餐单位等业态,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

  4.检验项目

  根据省局要求食用农产品抽检应完成指定的必检品种和必检项目,可选项目不应少于2个,结合我市实际,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检测高风险、易残留、难控制、常添加的项目。

  (二)具体抽检任务

  1.元旦、春节食品专项。

  为加强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市局组织开展春节期间食品专项抽检工作,主要抽查应节食品,本次专项抽检400批次。具体方案已另文下发。

  2.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

  食用农产品抽检1050批次,食用农产品检验品类需覆盖《茂名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茂名市农业农村局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茂名市落实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茂食药安办〔2025〕4号)中明确的重点治理品种芹菜、姜、豇豆、鳊鱼、大口黑鲈、鲫鱼、乌鳢、泥鳅、黄鳝、牛蛙、荔枝、香蕉、芒果,适当加大对我市农产品中菜薹(心)、普通白菜、鸭蛋、鸡肉、鲶鱼、黄颡鱼、牛蛙、泥鳅抽检频次。具体抽检品种、项目详见附件2。主要抽检我市辖区内的食用农产品市场、肉菜店、餐饮服务单位、超市等。

  3.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

  为保障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本次专项计划抽检1200批次,重点抽取我市范围内的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和校园周边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小餐饮店主要抽取餐饮大宗原料,如大米、木耳、鸡蛋、禽畜肉、食用油等;校园周边食杂店主要抽取薯类及膨化食品、含乳饮料、辣条等。

  4.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抽检任务

  为了落实源头监管,结合我市监管实际,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进行全覆盖抽检,计划抽检500批次,确保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有效管控。加强国有企业生产的食品在生产环节和流通领域的监督抽检,保障我市国有企业生产食品的质量,对我市国有企业生产的食品(尤其是矿泉水类)进行定期监督抽检,助推国有企业生产食品质量可控,助推“百千万工程”及食品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

  5.“你点我检”专项。

  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你点我检”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将“你点我检”抽检任务纳入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年度计划。组织定期开展“你点我检”专项抽检300批次。

  6.日常监督(机动)抽检任务

  根据日常监管、执法办案、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处置等工作需要全年均衡开展监督抽检,约370批次,具体抽检品种和批次纳入每季度抽检安排。

  7.食品安全应急专项。

  根据应急(执法)工作需要安排,所需批次从日常监督抽检批次中调剂,主要应对突发、应急食品安全事件等。

  (三)其他监督抽检任务

  参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及市抽文件要求,根据辖区内生产、销售和餐饮等特点,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组织承检机构按计划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年均衡开展,避免重复抽检,对辖区内获证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抽检,全年均无法抽检的情形做好书面记录并逐级上报市局;同时提高乡村地区持证食品经营主体的抽检批次,加大抽检覆盖面;要做好既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跟踪抽检工作,对无需跟踪抽检或无法跟踪抽检的情形需做书面记录存档;以餐饮食品、地方特色食品、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加大农兽药残留、果蔬保鲜剂滥用等的抽检力度;加强与当地同级教育部门的沟通,收集各地集采名单,对主要菜市场销售的大宗食品,针对不同销售主体、不同品种、不同批次,组织开展“周周检”,保障人民群众“米袋子”“菜篮子”“肉案子”“果篮子”食品安全,并及时将不合格产品及其追溯信息(如承诺达标合格证等)通报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同时,做好辖区内校园食品抽检,对校园食品涉及的大宗食材和复用餐饮具,针对集中采购平台和学校,开展“双周检”(寒暑假除外),两年内实现大中小学校园抽检全覆盖,并及时将不合格信息通报同级教育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各业务股室、执法大队、各所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指定熟悉业务的干部专门负责抽检跟踪落实工作,局所联动、全力配合,以问题为导向,提高靶向命中率,高效开展抽检工作。协调股负责统筹协调抽检、信息公布、数据统计等工作;食品生产股、食品市场股、食品餐饮股分别负责生产、销售、餐饮环节抽检工作的具体指导,要带队深入一线参与、指导开展抽检工作;执法大队负责专项执法抽检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各所要积极配合抽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抽检工作高质量开展。并及时将食品抽检发现的相关风险隐患,通报涉事食品企业包保干部,推动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化解。

  (二)均衡开展抽检,推动落细落实。根据我市实际和监管需要,加强对本级食品安全抽检指导安排,均衡推进年度、季度、月度抽检任务,合理分配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环节、不同企业的抽检比例,减少低风险企业和食品的抽检频次,利用国抽信息系统校验功能,减少重复抽检。结合我市实际,做好辖区内餐饮食品、“三小”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食用农产品严格按省局必检、可选项目要求组织开展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原则上不开展婴幼儿配方食品抽检,确需对辖区内经营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开展抽检的应进行全项目检验;严格落实抽样检验、信息公布、跟踪抽检和核查处置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排查风险。开展的监督抽检应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切,以“一老一小”食品为重点,以农兽药残留超标、两超一非、果蔬保鲜剂滥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学校食堂及集中采购单位、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快餐店等区域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强化新业态新模式食品抽检,持续开展直播带货、生鲜电商、餐饮外卖抽检,提高网络环节抽检比例;探索组建食品抽检“蓝军”,实施“指南针”行动,对舆情反映的食品问题实施“随时检”,提高主动发现风险的意愿和能力;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运用,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检比例;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抽检,对检出不合格的企业实施跟踪抽检;原则上不将标签标识、感官等无需通过仪器设备检验的列为抽检项目。

  (三)深化检管结合,落实监管为民。进一步推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常态化,提高“你点我检”抽检批次量,每月组织开展“百姓点检日”活动,进市场、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探索设立“你点我检”电视宣传专栏或新媒体直播专栏,加大新闻宣传力度,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食品抽检工作,让老百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食品安全获得感和幸福感。制定统一规范的灾后抽检工作流程要求和消费提示,提高救灾应急工作规范化;同时,组建食品抽检救灾突击队,做好驻点监测,保障受灾群众食品安全;加强灾后重建监测,服务灾后重建和复市复学,全力做好防汛、抗震等救灾应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及时核查处置,增强抽检效能。针对非法添加等重点问题、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多批次抽检不合格以及连续多年抽检不合格等重点企业,强化核查处置通报督办,曝光典型案件,落实“最严厉的处罚”要求,提高核查处置威慑力。要强化抽检不合格和问题食品召回,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要深化“三书一函+核查处置”运用,确保核查处置“五个到位”落到实处。继续推行核查处置技术帮扶,推动实现“处置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风险、提升一个产业”。

  (五)规范信息公开,加强机构监督。完善抽检结果信息公布制度机制,严格审核把关,按“时、度、效”原则和抽检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稳妥公布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不得擅自公布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承检机构,加强承检机构监督与考核工作,要综合采用数据抽查、现场检查等多种手段,探索性开展全链条监督检查,尤其是对承检机构抽样、检验过程的现场检查,确保抽检数据合规、真实、准确。对存在问题的承检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涉嫌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报告的承检机构,应及时通报认可检测等部门。承检机构不得违规私自分包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市局将组织对本地区承检机构和复检机构进行抽查。

  (六)健全预警机制,强化区域联防。强化教育、公安、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粮食储备等相关部门间协作共治,加强对抽检数据的分析和利用,系统梳理辖区内的区域性品种、项目风险隐患,按时间、区域、产业科学确定抽检品种及检验项目,并深入开展风险预警交流工作,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结合食品抽检发现问题,紧紧围绕区域食品安全风险这个重点,开展协作和交流,健全区域风险研判和协同应对机制,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推动食品抽检数据区域共享,深化风险预警常态化防控机制。

  (七)提升数据规范,强化智慧抽检。强化抽检监测数据安全风控防控意识,保证抽检监测数据安全,促进食品抽检工作依法规范化运行;要强化国抽信息系统的培训运用,按要求在线组织抽检工作,规范填报抽检数据,提升食品安全抽检智慧化水平。不合格数据已在国抽信息系统完全提交,且市场监管部门已将检验报告送达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不得撤销处理;其他已提交的食品抽检数据,在撤销和退修前,应经组织抽检的市场监管部门同意,逐级审核同意后经市局上报省局,涉及不合格样品的,组织抽检的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退修前应通知领办核查处置任务的市场监管部门。每月对抽检数据进行抽查,全年抽查数量不低于本级抽检任务完成数的5%,同时要加强国抽信息系统中核查处置数据的抽查,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持按需开设国抽信息系统账号,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做好清理调整。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科普教育,编发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风险提示、风险解析,制作科普动漫、短视频、抖音等,推动第三方常态性风险交流,提升公众食品安全认知;积极组织食品抽检培训活动,通过开展现场教学培训、录制授课视频等方式,加强食品抽检条线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切实提升食品抽检工作人员履职能力、业务水平和实战水平。

  四、工作纪律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联系人:杨官保  联系电话:8868599、18000920377。

  附件:

  1.信宜市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安排表

  2.信宜市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表

  3.信宜市2025年食用农产品必检品种、项目表

  4.信宜市2025年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任务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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