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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4-21 16:04 【字体: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做好2023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现将《2023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局食品生产股联系。

  联系人:何明东,联系电话: 0668-8829763。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2月27日


2023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局、茂名市局、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号),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

  全市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下简称小作坊),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二、检查方式及频次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结合日常监管、专项工作、有因核查,组织对本辖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为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按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设定食品生产企业检查频次。食品小作坊检查频次参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原则,结合监管实际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以及管理措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原则确定检查的比例和频次。

  (一)根据省局的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级管理:

  1.A级风险:调味品、饼干、罐头、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焰烤咖啡产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其他食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原则上每年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2.B级风险:粮食加工品(不含湿米粉类)、薯类和膨化食品、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糕点、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原则上每年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

  3.C级风险: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酒类、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粮食加工品(湿米粉类)等食品生产企业,原则上每年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

  4.D级风险: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原则上每年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

  (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原则,原则上每个季度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三)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原则上每年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

  (四)监督检查可随机对原料、成品进行监督抽检,对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及时将检查结果记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类别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肉制品、食用油、湿粉类食品、食品添加剂等产品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生产企业;花生油小作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强化飞行检查:屡次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添加剂“两超”较为突出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媒体曝光或投诉举报集中的食品或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标签标识问题较多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加工单位。

  (二)监督检查要点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要点:依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有关检查要求,重点加强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信息记录和追溯、委托生产等方面监督检查。

  小作坊监督检查要点:重点加强生产加工环境、生产工艺、原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仓储等方面监督检查。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要点:依照《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管理办法》有关检查要求,重点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包装标识、贮存及交付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方面监督检查。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强化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设立调整、履职的全过程管理。督促小微型企业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员,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实施记录、提升食品安全员执行力。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强化风险防控能力;督促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有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建立并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整改自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通过“粤商通”APP 在线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况。督促小作坊的每日、每周强化全过程管理,持续保持生产加工过程合规。

  四、检查安排

  (一)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覆盖所有获证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与食品小作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应覆盖 5 类发证产品,并将往年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生产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生产企业要组织全覆盖检查;生产企业数 10 家以上的,应根据监管实际适当增加检查数量。对实行告知承诺许可的获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例行检查全覆盖。

  (二)本级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安排。市局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与辖区监管工作实际,将湿米粉、花生油、肉制品食品生产单位列入高风险食品进行监管,制订本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参与省、市级的监督检查工作。结合省局、茂名市局部署及工作实际,组织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内湿粉类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组织对肉制品、糕点(含月饼)等重点生产企业及花生油小作坊的专项监督检查;组织落实食品相关产品告知承诺许可获证企业全覆盖例行检查,对不合格企业依法及时向茂名市局汇报,由茂名市局向省局提出撤销生产许可证建议。

  市局采用双随机方式对肉制品、湿粉类食品、食用植物油、月饼、大米、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对监管部门通报、被投诉举报、年度一次以上次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实施重点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细化方案,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确定监督检查频次,措施到位、到人,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市局适时对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检查指导,重点检查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以及落实监管责任情况。

  (二)市局将监督检查计划向社会公布,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及时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评估,并强化问题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实现整改完成率100%。

  (三)要突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对抽检不合格企业实施监督检查与约谈,年度抽检1次不合格的企业由信宜市局实施约谈,年度抽检2次不合格的企业由茂名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约谈,年度抽检3次不合格的企业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约谈。按要求提高抽检不合格企业监督检查频次,进行飞行检查、重点检查、整改后复查,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问题整改,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四)应强化检查人员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学习、现场教学、视频教学等多种措施,持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提高检查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提升发现问题、识别风险的能力。

  (五)应加强监督检查数据归集分析工作,记录、归集、分析监督检查信息,加强数据整合、共享和利用,完善监督检查措施,提升智慧监管水平。监督检查数据实时录入总局监督检查信息系统,按要求报送监督检查信用系统公示数据。每季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填报《广东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动态信息表》报市局食品生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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