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市监〔2021〕20号
各有关股室、市场监管所:
根据《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茂市监办〔2021〕87号)和省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市局统筹制定了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对标对表履职尽责。市局各抽查计划责任股室要按照本工作计划要求,及时组织安排抽查工作。做到部署到位、指导到位、总结到位,把控好计划实施的全过程;各市场监管所要及时开展检查,确保计划要求的每一个检查事项都检查到位,并且做到全程留痕,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作出相应处理,或依法通报相关监管部门,确保履职尽责。
二、以“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为依托开展双随机抽查。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使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开展,包括制定抽查计划、抽取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随机匹配并录入检查结果等都在平台上操作,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电子化、痕迹化。各单位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的学习,熟练掌握各项操作,及时完善“一单两库”,确保抽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其他工作要求。2021年11月10日前,各项抽查任务(含检查结果录入)要全部完成,并将各项抽查任务的总结汇报给各业务股室。市局各有关股室及时总结本股室负责的抽查任务工作情况,于2021年11月15日前报送到市局信用风险监管股汇总上报。
附件: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期限 | 责任股室 |
440983202101 |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 2021 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 440983202101 | 全市企业不定向抽查 | 不定向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 | 按1%的比例登记注册的企业 | 2021年10月31日前 | 信用风险监管股 |
440983202102 |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 2021 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 440983202102 | 全市企业定向抽查 | 定向 |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 全市持有执照的农贸市场 | 2021年10月前 | 网络交易与市场监督管理股 |
440983202103 |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 2021 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 | 440983202103 | 食品销售定向抽查 | 定向 | 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经营环境、食品经营行为等 | 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大型商超、食品销售单位等 | 2021年10月31日前 | 食品市场股 |
440983202104 |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 2021 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4 | 440983202104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含小作坊) | 定向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条件检查(含小作坊) | 按3%的比例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的个体户(含小作坊) | 2021年10月前 |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 |
440983202105 |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 2021 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5 | 440983202105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定向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全市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等重点品种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 | 2021年10月前 |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 |
440983202106 |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 2021 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6 | 440983202106 | 检验检测 机构检查 | 定向 | 检验检测机构 检查全市获市市场监管局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 | 全市获省市场监管局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 | 2021年11月15日前 | 质量发展与 科技认证股 |
440983202107 |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 2021 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7 | 440983202107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含幼儿园)定向抽查 | 定向 |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等 | 按5%的比例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含幼儿园) | 2021年10月前 | 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