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2023年,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民生领域食品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一、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信宜市镇隆镇莫金兰酒坊未经许可从事加工、销售自酿米酒的经营活动案
2023年6月16日,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信宜市镇隆镇莫金兰酒坊未经许可从事加工、销售酒的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生产经营自酿米酒的活动,其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构成了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生产经营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此类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有力震慑不法经营者,切实守护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信宜市得意汤餐饮店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2023年4月10日,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宜市得意汤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使用的点餐牌上有标示有“乌鸡白凤美颜汤 18元 东莞老牌牛鞭汤 18元”等字样的菜品,并在当事人厨房发现5盒“壮腰健肾丸”和20盒“同仁乌鸡白凤丸”。经查,上述药品是当事人在制售“乌鸡白凤美颜汤”、“东莞老牌牛鞭汤”中分别添加的。当事人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不法商家为追求利益,在经营食品中添加药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信宜市金垌镇友记云吞店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2023年8月18日,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信宜市金垌镇友记云吞店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7月11日,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信宜市金垌镇友记云吞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已经超过有效期。经查明,当事人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通过延续手续,在该许可证到期后直至该局执法人员检查时仍继续从事餐饮经营活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依法从事食品餐饮服务活动,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餐饮服务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与食品安全意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经营活动。此类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有力震慑不法经营者,切实守护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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