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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来源: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8-15 11:20 【字体:

  2023年,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一、信宜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信宜市丁堡金航电讯经营部第二店销售未经认证产品案

  2023年4月18日,信宜市市场监管局在丁堡金航电讯经营部第二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有一台燃气灶,其标识标示有“飞利浦”等字样,其外包装纸箱标识标示有“飞利浦  家用燃气灶 飞利浦(深圳)电器有限公司 ”等字样,经调查,执法人员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内查询飞利浦(深圳)电器有限公司结果显示没有该公司的强制性认证信息。当事人未能提供供货商的相关资质证明,也未能提供上述燃气灶的资质合格证明或者强制认证认可证书。当事人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的家用燃气灶具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信宜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的查处,提升了企业经营户的守法经营意识,使企业经营户充分认识到凡是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落实“四个最严”、坚决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切实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二、信宜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信宜市味真妙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20日,信宜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信宜市味真妙餐饮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进行餐饮服务时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能提供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等培训内容的资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2023年5月6日,信宜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勤俭节约、爱惜粮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市场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民生热点,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积极营造“反对浪费、崇尚节约”的社会氛围,依法纠正、查处食品经营者浪费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信宜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信宜市思贺镇联诚生活超市侵犯消费者权益案

  2023年6月1日,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信宜市思贺镇联诚生活超市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该超市收银台上发现摆放有22张宣传单,该宣传单背面下方标示有“如有价格变动,以本商场当天海报为准;本宣传单若图片或价格有误,以卖场实际标示为准;本商场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特价商品限量抢购,售完即止;详情请见商场海报。”字样。经查明,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信宜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当事人宣称“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这种做法只维护了商家利益,没有顾及消费者的利益,本案的查处有力震慑了侵犯消费者权益这一类型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并切实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将一如既往加大稽查执法工作,以民生领域案件查办为中心,严惩侵害消费者权益各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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