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1-3季度典型违法广告案件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公平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现将我市市场监管部门2021年第1-3季度查处的5件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向社会公告,类型涉及食品、培训教育、房地产等多个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现将相关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宜市托育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信宜玉都风情网”微信公众号在链接上为其经营的春田蜜蜜幼幼园推送广告。广告宣称其提供的托育教育服务“真正让0~3岁的孩子在当地也能享受到国内最前沿最优质的托育教育服务!……”的广告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21年3月,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信宜市旺上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含有禁止情形的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在户外发布“东方豪庭 百年风水宝地”的房地产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八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的规定。2021年4月,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广东香乐园农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天猫平台开设的“旺沙堡旗舰店”销售红心芭乐,网页广告中宣称红心芭乐“健康营养 多重芭乐功效 保护视力减小肚腩 防治便秘提高脑力 有益心脏预防癌症 降低血糖强壮骨骼……”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用语及虚假不实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十七条的规定。2021年5月,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信宜市怀乡镇茂源业荣商店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食用盐的货架上放置宣传手册,广告内容宣称“……该盐可降低胆固醇,适用于高血压和心血管疾病,预防高血压,保护心血管。”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2021年5月,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信宜市尚优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宣传其在京东网站开设的网店“考无忌教育旗舰店”销售的商品 “广东省医学高级职称考试宝典2021卫生管理正高副高职称考试教材用书题库副主任医师历年真题视频课件试卷 题库版【章节练习题+模拟题+历年真题+人机对话】”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广告,在其网店上对外发布,广告含有“命中率更高”、“命中率高 通过率更高”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21年8月,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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