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 > 社会保险信息公开 > 医保信息 > 医保政策>详细内容

转发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延长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来源:信宜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5-08 11:10 【字体:

信医保〔2024〕21号

市医保中心,各定点零售药店:

  现将《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延长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茂医保〔2024〕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延长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茂医保〔2024〕17号).pdf

信宜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8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