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 > 社会保险信息公开 > 社保信息 > 社保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社会保险基金案件强制执行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信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1-18 17:05 【字体:

  被催告人:信宜市中域广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林)

  地址:广东省信宜市区科普路7号首层

  经核,信宜市中域广告有限公司须退回我局先行支付给赵继成遗属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合计657050.00元。我局依法作出《社会保险基金案件强制执行催告书》(信社保催字〔2025〕1号),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将上述催告书送达信宜市中域广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林),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

  我单位于2025年5月3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茂名市工伤保险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信社保决〔2025〕第1号),要求限期退回我单位先行支付给赵继成遗属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合计657050.00元。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

  1.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回我单位先行支付给工亡人员赵继成遗属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合计657050.00元。

  2.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的,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 3 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户名: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营业部   

  账号:1241075160100003612

  附言:退回工伤保险先行支付(赵继成)待遇费用

  (联系地址:信宜市新尚路17号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五楼稽核股  联系电话:0668-8868318)

信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1月18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