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参保证明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
在信宜市内正常参保并存在缴费记录的个人或单位。
二、办理条件:
参保状态正常且无欠费记录
三、设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
2. 《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2011〕14号)
四、所需材料:
1.开具个人参保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等
(备注:个人受委托开具参保人员相关证明的,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人书面申请书)
2.开具单位参保证明:单位申请函(说明用途)、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可登录“粤省事”小程序自行打印个人参保证明。
2.窗口办理:提交资料至信宜市社保局计征股2-4号窗口申请办理。
六、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信宜市新尚路13号社保局3楼计征股2-4号窗口
咨询电话:0668-88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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