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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下半年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曝光

来源:信宜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2-13 17:00 【字体: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实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信宜市应急管理局现对两起安全生产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一)信宜市东镇某烟花爆竹专卖店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案。

  2024年6月25日,根据群众的举报,我局执法人员在信宜市东镇某烟花爆竹专卖店经营者、主要负责人的指认和配合下,依法对其经营的烟花爆竹专卖店斜对面的信宜市某农药店(属其自建房屋)进行核查,发现该地址房屋一楼夹层、楼梯过道和二楼房间均储存有烟花爆竹。经查,上述烟花爆竹储存地址与其经营的信宜市东镇某烟花爆竹专卖店取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场所地址不一致。以上事实违反了《茂名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2024年7月29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茂名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专卖店作出行政罚款,并上缴国库。

  (二)信宜市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案。

  2024年7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信宜市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车间安装和摆放有从事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相关设备和工具。经核实,该公司从业人员林某负责操作使用上述设备和工具,该公司现场未能提供林某的从事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经查明,该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事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9月19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行政罚款,并上缴国库。

  特别提醒: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为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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