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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北界镇“3·18”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信宜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7-11 09:14 【字体:

  2024年3月18日上午07时50分许,在广东省信宜市北界镇**村道路段,发生一起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爬坡过程中意外熄火后滑,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送院治疗的事故,该起事故经市人民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报告报茂名市安委办审核,于2024年6月5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复认定为生产安全非责任事故结案。

  2025年6月1日,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第三条规定,组织成立信宜市北界镇“3·18”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调查报告中各相关单位、个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评估组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北界镇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评估组根据市政府发布的《信宜市北界镇“3·18”一般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逐项对照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评估事故相关单位、相关人员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所采取的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等情况。开展评估工作期间,事故相关单位和个人已完成在信施工建设任务。

  二、总体评估意见

  经评估组综合评估认为:事故相关单位和个人广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国*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张*主要通过加强对涉事路段和作业现场安全管控力度、加大对现场的安全投入、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等方式,已基本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的各项建议。

  三、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广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国*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张*具体措施如下:

序号

相关单位

整改措施要求

落实情况

1

广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要进一步加大对涉事路段和作业现场安全管控力度,落实专人看管十字路口,指挥车辆、行人安全有序通过,提醒行人注意避让车辆,严防无关行人、车辆进入施工便道和作业现场;要进一步优化梯笼安装设计方案,科学选择受外界侵害较少的位置进行安装,并增设相应的防撞防倾倒设施;要加大对施工人员避险意识的教育和演练,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事故发生后,于2024年6月在涉事路段和作业现场设置多项安全措施,对现场边坡路段设置反光警示锥桶,对跨路施工段设置防护棚;对现场临近路段梯笼设置警示标识、警示水马、防护栏与硬性防护;2024年6月,邀请北界镇人民医院对公司员工进行急救知识宣传及授课,教授员工急救操作步骤,安排各员工在现场逐一进行实操;2024年6月邀请信宜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对公司员工进行急救知识授课,对现场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2

湖北国*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

要进一步加大对参与运输的司机和车辆安全状况管理力度,认真辨识涉运危险因素,保证司机具备必要的场内安全运输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了解应急处理措施;要提醒司机注意安全驾驶、观察异常状况和超载超限不行车,防止人、车带“病”运行。

2024年6月制有《运输车辆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防控告知书》,并要求公司员工深入学习、领会;加大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3

张*

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2024年6月已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学习。

  四、评估结果

  评估组认为,事故相关单位广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国*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张*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能认真学习研究,深刻领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防范措施基本落实到位。

  (本事故评估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政府官网上公示,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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