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 > 民政信息公开 > 社会组织信息>详细内容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来源:信宜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6-01-22 16:41 【字体:

各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工作(以下统称年检年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年报的范围

  2025年6月30日前(含)在信宜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须依法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

  二、年检内容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年检内容主要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履行变更登记手续和章程核准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负责人等人员变动情况;机构设置以及变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等。

  财务报告方面,需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审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审计结论、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附注,并附社会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等资质证明文件。

  三、年检年报的时间

  (一)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须于2026年3月31日(含)前将年检(年报)材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年检初审结论或年报审查意见后,须于2026年5月31日(含)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年报)材料。

  (二)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须于2026年5月31日(含)前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年报)材料。

  四、年检年报的方式与步骤

  (一)在线填报。

  1.登录“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2.找到并点击“年报/年检/证书”栏目入口,根据系统引导,完整填写所需资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如遗忘账号或密码,可联系业务股室)。

  3.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

  4.民办非企业单位须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5.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年检材料时,同步提交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情况。提交保存后等待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业务股室审核。

  (二)打印签章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1.在线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带水印版年度工作报告,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章。随后,将年度工作报告报送至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

  2.业务主管单位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结合日常管理情况,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提出年检初审结论。

  (三)材料上传与平台同步

  1.将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盖章的年度工作报告,连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一并扫描为PDF文件,上传至“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年检年报板块。

  (四)年检盖章与后续处理

  1.参加年度检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待系统显示“办结”后,持登记证书(副本)前往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股加盖年检印鉴。

  2.对在年度检查或年度报告中发现问题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视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报送时限。各民办非企业单位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限完成材料报送。网上申报系统将于2026年6月1日0时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线下补报。

  (二)依法履行审查职责。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先将年检(年报)材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获得初审意见后,方可通过系统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

  各业务主管单位应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结合日常管理情况,对所属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提出明确的“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年检初审结论,并加盖单位公章。

  业务主管单位应督促所属民办非企业单位按时报送,并在收到材料后及时完成初审工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后续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预留充足时间,确保整体工作按期完成。

  (三)确保信息真实。各民办非企业单位须对年度工作报告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或隐瞒情况。填写内容将作为年检结论、监督管理、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事项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接受年度检查或者报送年度报告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一)年检年报咨询:联系人 张飞,电话:0668-8877883;

  (二)年检年报报送地址:信宜市人民东路17号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股。

 信宜市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1月22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