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茂名市民政局 茂名市财政局 茂名市卫生健康局 茂名市乡村振兴局 茂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
信医保函〔2023〕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茂名市民政局 茂名市财政局 茂名市卫生健康局 茂名市乡村振兴局 茂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茂医保〔2023〕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茂名市民政局 茂名市财政局 茂名市卫生健康局 茂名市乡村振兴局 茂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茂医保〔2023〕57号)
信宜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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