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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信宜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信宜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6-09 18:52 【字体:

信教字〔2022〕36号

关于印发《信宜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中心学校,各高中、初中、中职学校:

  现将《信宜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高中职股咨询,电话:8810649。

特此通知。

信宜市教育局

2022年6月9日

信宜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促进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健康协调科学发展,统筹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创建“阳光、有序、和谐”的招生环境,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茂名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步推进我市中考、中招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教育评价导向,促进教育公平,净化教育生态,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二、招生计划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 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指导性招生任务的通知》(粤教职函〔2022〕9号)和茂名市教育局《关于报送2022 年茂名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任务的通知》(茂教普高〔2022〕24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秋季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9200人。结合我市实际,我市2022年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如下:

学校名称

招生

计划

第一

批次

第二

批次

第三

批次

合计

信宜中学

1800

1800



9200

信宜一中

1900

350

1550


砺儒中学

1500

350

1150


信宜二中

1200


600

600

信宜三中

1600


600

1000

华侨中学

1200


600

600

合计

9200

2500

4500

2200

  三、录取办法

  (一) 第一批次:信宜中学、信宜一中、砺儒中学按志愿招生。

  信宜中学、信宜一中、砺儒中学2022年第一批次计划招生2500人(含创新班300人)。

  1.创新班招生。信宜中学附属实验学校初三创新班300名学生直升信宜中学。

  2.信宜中学指标招生。根据《广东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粤招办〔2022〕4号)文件要求,信宜中学按1800的50%(即900名)招生名额,以2022年初三在校生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具体见附件)。

  录取办法:将各初中学校第一志愿为信宜中学的考生在本校内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根据该校所分配的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最后一名如有同分的一并录取)。

  3.按志愿招生。按考生志愿,信宜中学录取600人、信宜一中和砺儒中学各录取350人。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依照志愿先后顺序”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最后一名如有同分的一并录取)。

  (二) 第二批次:信宜一中、砺儒中学、信宜二中、信宜三中、华侨中学均衡抽签招生。

  将全市未被第一批次录取的中考考生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提取4500名(最后一名如有同分的一并提取)。

  抽签定校。将第二批次学生按成绩及性别均衡分成若干份,由5所学校根据招生人数抽签定校。

  (三) 批次:信宜二中、信宜三中、华侨中学均衡抽签招生

  将全市未被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录取的中考考生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提取2200名(最后一名如有同分的一并提取)。

  抽签定校。将第三批次学生按成绩及性别均衡分成若干份,再由3所学校根据招生人数抽签定校。

  四、招生工作安排

工作

次序

工作内容

备  注

1

中职学校招生


2

各初中学校组织学生填报志愿

按市招生办文件要求

3

公布各批次分数线


4

公布第一批次录取名单


5

第二批次、第三批次抽签定校


6

高中学校开展新生录取相关工作


7

中职学校补录新生


  五、招生纪律

  (一)统一招生宣传。各初中、高中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进行招生宣传工作。为使宣传工作更加到位,宣传信息更加准确,招生宣传实行学校负责制,各高中学校和初中学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的责任人。

  (二)严格按批次招生。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统一由我市招生部门按照招生批次录取,高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入学。所有公办普通高中按市招生办发布的新生录取名册,由录取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招生工作必须在市教育局的统一组织下进行,严格规范招生秩序,自觉遵守招送生纪律,不得擅自提前招生和擅自降分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不得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含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公办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复读生。对违反有关招生纪律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校长及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

  (四)实行监督举报制度。招生录取期间,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人员对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并实行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 8823317(信宜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8810649(高中职股)、8812609(招生办)。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涉及违法违纪的移交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部门查处。

  附件:2022年信宜中学“指标到校”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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