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二阶段)补充事项的公告
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社会申请人员:
为进一步优化认定流程,提升教师资格证认定业务办理效率,确保2026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高效推进,现就本阶段认定材料提交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所有参加2026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
二、材料补充要求
参加2026年上半年第二阶段申请人除按照原认定公告要求准备并提交的各项认定材料外,需额外提供纸质版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可在粤省事平台自行查询并打印本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于现场确认时提交;如申请人无法在粤省事平台查询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提交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纸质版,一并提交。所有证明须真实有效、在法定有效期内,严禁提供虚假材料。
三、办理提示
请各位申请人提前规划时间,及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与其他认定材料一并按规定时限提交,避免因材料缺失延误业务办理,保障认定流程顺畅推进。
请广大申请人务必知悉并严格遵照执行,确保顺利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特此公告。
信宜市教育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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