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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个人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指南

来源: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10-25 17:42 【字体:

  一、政策依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8号)等有关文件政策要求。

  二、补贴对象

  自费参加培训或自学提升技能的符合条件的各类劳动者(含在本省从事家政服务业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含超出法定劳动年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校学生以及已退休或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三、办理条件

  取得相应证书(包括我省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我省核发的、纳入补贴范围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和2021年12月31日前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劳动者申领技能补贴,原则上同一证书只能申领一次补贴,且以本次申领成功之日起计算一年内不能提出下一次申请;每个技能等级只能申领一次补贴,已享受过技能补贴的,申请技能补贴须持有其他等级的证书(可跨工种),政策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参加培训时符合申领条件、但审核补贴发放时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申领相应补贴。

  四、申领期限

  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申请。

  五、 办理流程

  1、个人注册并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个人技能提升补贴)。2、 填报申请补贴信息,可选择向户籍地、或常住地、或求职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符合享受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条件的,一并提出申请。劳动者应填报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广东省核发的居住证、学历及毕业时间(只限毕业2年内的农村“两后生”)、职业(工种)、等级、证书编号、手机号码、社会保障保卡或个人银行账户、支行名称等信息;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返乡证等信息。

  六、 申请材料

  申请个人技能提升补贴必须在附件里上传相关申请资料(上传的资料请以“姓名+证件名”命名,不要压缩包),否则审核不通过。个人技能提升补贴附件应上传的资料包括:(1)按【户籍地】申领的人员须上传信宜市户籍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原件图片;如身份证尚未能显示为信宜市必须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清晰图片;按【居住地】申领的人员附件须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原件图片、居住证正、反面图片(无居住证者,提供参保记录);按【就业地】申领的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原件图片,要求信宜市就业参保,“工作地点(行政区划)”请选信宜市,详细填写在信宜市的就业参保情况:单位名称、电话和地址,并在附件上传在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记录,申报时必须在该单位正常参保。(2)申请者本人须上传在广东省内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储蓄卡(如有社保卡系统自动默认使用社保卡,请确保社保卡开通金融功能,附件上传社保卡或储蓄卡图片)。(3)申请补贴证书的清晰图片。(4)系统校验你为在校生,不符合补贴申请条件,如果不是在校生请上传证明材料核实身份(不是上传毕业证书,而是本人登录学信网等查看本人学籍最新情况并截图上传)。(5)符合申领生活费补贴的,应上传广东省内地区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以及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七、受理机构

  (1)受理机构: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股(六楼)。

  (2)地址:信宜市新尚路60号(飞鹰大转盘旁)。

  (3)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4)电话:0668-8833139。

  八、有关说明

  1、申领人应按要求,认真逐项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因个人信息(户籍、居住、就业地和银行账户等)填报不全、上传附件不全或错误导致补贴申领审核不通过的,需重新申领。

  2、附件上传位置——“补贴申请信息”保存成功后,在该界面“保存”键旁将出现上传附件按钮。查询办理进度、意见、结果:需通过电脑登录系统—>个人技能提升补贴—>办理结果。

  3、若使用社会保障卡金融账号,请先行到银行开通金融功能,以便补贴资金进入社保卡金融账户;另外,申报页面中的“支行名称”必须填写本人在广东省内的开立的银行分行(支行)名称(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宜市支行),否则影响补贴发放。

  4、证书核发日期为2021年的,可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规定的条件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5、符合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企业职工,请优先选择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证书已经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得申领劳动力技能补贴;已经申领劳动力技能补贴的,不得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骗取、套取或者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以骗取手段获取技能提升补贴的,一经查实,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58条有关规定处理;由补贴发放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追回相应款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如本市以往技能提升补贴办事指引与本指引不一致,按本指引执行。

  附件: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pdf

  2、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8号).pdf

  3、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常见问题操作指南(个人版).docx

  4、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管理信息系统(个人技能提升补贴)网上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5、学籍信息界面截图 样板(需显示多少个学籍)

  6、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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