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纪委监委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十项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省、市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十项措施。
一、严查违规行政审批。严肃查处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隐形壁垒,擅自调高或调低市场主体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不合理准入条件,审批过程中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增设要件和环节,继续实施或转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实施已取消的行政许可,审批改备案后仍按审批程序执行,行政审批“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突出问题。
二、严查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严肃查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减税降费中该减不减、该降不降,推诿扯皮或以各种理由不落实涉企优惠政策,在涉企管理服务中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正确履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办事效率低、刁难服务对象,漠视市场主体合理诉求,门好进、脸好看但能办不办等问题。
三、严查向企业“吃拿卡要”。严肃查处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吃拿卡要”,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企业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收受企业名贵特产、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礼品礼金,占用企业财物,依托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取会费,违规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以及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等问题。
四、严查限制市场公平竞争。严肃查处主管部门与中介服务机构搞利益关联,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违规设定中介服务事项,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给市场中介机构,默许、勾结“黄牛”“九八佬”和“黑中介”,放任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和公共服务单位借从业行为“限、卡、拖”,强制或诱导企业接受指定有偿中介服务,通过执业限制、资质限制、限额管理等方式搞隐性市场垄断,在项目招投标、土地招拍挂中违规设置限制性、排他性条款等问题。
五、严查违规借贷。严肃查处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个人或他人名义向企业出借资金获取大额回报,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要求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提供贷款担保,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提供有偿担保等问题。
六、严查违规插手市场经营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企业股权转让、资本运作、经济纠纷,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违法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招标采购活动,强行参与经营活动,违规插手市场主体经营活动,开办“影子公司”破坏公平竞争等问题。
七、严查落实“放管服”措施不力。严肃查处贯彻落实惠企助企政策不到位,对市场主体反映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应当受理而拒不受理,滞发、克扣、挪用助企惠企政策扶持资金,对扶持资金发放把关不严、重审批轻监管,违规增加或变相增加审批事项、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和延长办事时限等问题。
八、严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或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或以承包、租赁、受聘、收受干股、“影子股东”、强行入股等方式经商办企业,在中介机构违规兼职、领取报酬、持股分红、占有财物、报销费用,违规开办中介服务机构和参与中介活动,纵容、默许亲属、身边工作人员或特定关系人违规向其管辖业务范围内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提供商品、劳务等经营活动,或在其任职地区从事由政府投资或审批的项目的投标、承包活动等问题。
九、严查以权谋私。严肃查处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侵害市场主体利益,搞钓鱼执法、人情监管,办“关系案”“人情案”,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搞利益输送或权钱交易,乱用行政和司法强制措施、滥用自由裁量权、以案谋私等问题。
十、严查打击报复行为。严肃查处搞“选择性执法”,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投诉、举报者及其近亲属,对涉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举报拒不办理等问题。
市纪委监委将加强日常监督,深化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破坏政商关系和影响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实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对问题突出、多发或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单位、部门,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鼓励社会各界和市场主体如实反映、积极提供有关问题线索。举报电话:0668-8813121,来信来访举报:信宜市人民路39号市政府办公楼4楼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25300),网络举报:请用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

来源:信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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