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宜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补充公开)
信发改函〔2021〕1号
信宜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定价的请示》(信新燃字〔2020〕1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我市管道天然气价格批复如下:
《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阶梯式销售价格的请示》(信发改〔2020〕78号)已按程序报信宜市人民政府审批,在市政府未批复之前,我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仍按信发改〔2019〕73号文规定执行。
附件:信发改〔2019〕73号关于信宜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
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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