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信宜市气象环境、通信广电等信息枢纽平台观光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信发改函〔2025〕2号
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信宜市气象环境、通信广电等信息枢纽平台观光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信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制定信宜市气象环境、通信广电等信息枢纽平台观光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函》收悉。为建立健全气象环境、通信广电等信息枢纽良性运维管护机制,保证项目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粤府办〔2022〕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信宜市气象环境、通信广电等信息枢纽平台观光服务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二、优惠措施
1.身高1.2米(含)以下、年龄70岁(含)以上长者、现役军人及享受重点优抚的退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予以免票。
2.身高1.2米-1.4米(含)儿童、年龄60岁-70岁长者、退役军人以及残疾人凭有效证件享受半价优惠。
三、信宜市气象环境、通信广电等信息枢纽平台观光服务收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缴入财政专户。收费单位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四、上述收费标准为临时价格,有效期一年。请收费单位单独设立账册,做好运营成本核算资料,在有效期满前报送我局进行成本监审,重新制定收费标准。
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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