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房屋征收补偿仍按信府规〔2017〕1号文件执行
我市仍旧按《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罗定至茂名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茂名信宜段)征地拆迁补偿办法的通知》(信府规〔2017〕1号)文件执行。具体见附件。
附件:
1.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罗定至茂名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茂名信宜段)征地拆迁补偿办法的通知.doc
信宜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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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仍旧按《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罗定至茂名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茂名信宜段)征地拆迁补偿办法的通知》(信府规〔2017〕1号)文件执行。具体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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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罗定至茂名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茂名信宜段)征地拆迁补偿办法的通知.doc
信宜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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