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信宜市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信农字〔2024〕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粤财农〔2024〕13号)要求,为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标准为101.6元/亩,各镇(街道)的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请各镇(街道)按此标准及时做好资金发放工作。
二、资金拨付方式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办〔2021〕9号),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原则上均实现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将社会保障卡作为补贴资金发放的主要载体,规范代发金融机构、加强补贴流程管理等工作。
资金发放前期工作完成后并经市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市财政局通过承办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民“一卡通”账户。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按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补贴发放手续后即通过“一卡通”发放。
三、工作要求
(一)再次核实补贴面积。在资金发放前,各镇(街道)基于在粤财扶助平台上申报的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数据,再次核实,是否存在不符合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条件的面积,若存在此类情况,请及时纠正,纠正请遵循“镇(街)内的农户补贴面积可增减,但全镇(街)的总面积只可减少不可增加”原则。总面积减少后,补贴标准仍为101.6元/亩,不可擅自提高标准,资金可有结余。
(二)资金分配。补贴资金直接在镇级分配到户,各镇(街道)请在2024年3月27日前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1、电子版材料。补贴面积核实后,各镇(街道)要遵循“一户一卡,一卡一笔地力补贴款”的原则,填好资金发放明细表(附件2),绝不允许出现“一户多卡,一卡多笔”的现象,必须一镇一表,不可分村打包,报至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邮箱xy8828455@163.com.
2、纸质版材料。镇级根据资金发放明细表,填好资金分配汇总表(附件3),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分别报送市财政局农业农村股和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镇(街)农办留底一份。
(三)公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管理的通知》(粤财农〔2023〕77号)优化公示环节和内容,补贴标准公布后无需再次公示农户姓名、补贴面积、“—卡通”账号、补贴金额等信息,避免重复公开公示。
各镇(街道)应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确保农户信息和补贴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认真核实发放信息,尽量避免错误(账号的数字之间、姓名之间不能有空格)。由于任务重、时间紧,请各镇(街道)抓紧落实,按时完成任务。
信宜市农业农村局 信宜市财政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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