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信农字〔2023〕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茂名市财政局《关于安排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茂财农〔2023〕40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标准为95元/亩,按此标准计算各镇(街)的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得出分配金额(详见附件1)。请各镇(街)按此标准及农户2023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及时做好资金发放工作。
二、各镇(街)在资金发放过程中必须在镇级把资金分配到户,不可把资金分配下村由村级分配到户,如有补贴面积错漏的在发放前要及时纠正,纠正原则“镇(街)内的农户补贴面积可增减,但全镇(街)的总面积只可减少不可增加”,总面积减少后,补贴标准仍为95元/亩,不可擅自提高标准,资金可有结余。
三、各镇(街道)在制作发放明细表时,必须遵循“一户一卡,一卡一笔地力补贴款”的原则,绝不允许出现“一户多卡,一卡多笔”的现象,必须一镇一表,不可分村打包。填写完善明细表中的街道(乡镇)编码、街道(乡镇)名称、村编码、村名称、组名称、农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按户或按人补助(按户)、银行账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元/亩)、应发金额、实发金额、发放月份(全年)等内容,样式见(附件2)。
四、明细表制作完成后,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及补贴金额等重要内容要按规定进行公示,板式样见附件3,公示地点在村委会的政务公开栏,公示时间7天,如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核实更正。公示期间要到村拍公示照片,每村二张,一张远景图,能看到地力补贴公示标题及范围;一张近景图,能看到户名、账号、面积、标准、金额等字样。
五、明细表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6月2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建股邮箱(njb467@163.com);填写镇(街)的资金分配汇总表,板式样(详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三份,盖上镇(街)政府公章,于2023年7月3日前分别上报市财政局农业股和市农业农村局农建股各一份,镇(街)农办留底一份。
六、各镇(街道)应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确保农户信息和补贴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认真核实发放信息,尽量避免错误(账号的数字之间、姓名之间不能有空格)。由于任务重时间紧,请各镇(街)抓紧落实,按时完成任务。
信宜市农业农村局 信宜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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