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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

来源:中共信宜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31 15:47 【字体:

信财农〔2021〕38号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茂名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茂财农〔2021〕84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由镇级统筹实施,请按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粤委发电〔2021〕60号)、《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粤财农〔2020〕106号)及《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21〕126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本次下达的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各镇要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项目安排情况于2021年11月30日前分别报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备案。

  二、本次下达的资金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额度详见附件1)。请按照政府债券管理使用有关规定,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形成实物工作量,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及中央明令禁止的支出。请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债券资金管理,加快支出进度,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并在当年度使用完毕。

  三、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对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粤委发电〔2021〕60号)确定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四、本次下达资金支出按照实际用途在“213农林水支出”科目下列支,年终按要求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1.信宜市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安排表

  2.《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农〔2020〕106号)

  3.《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粤委发电〔2021〕60号)

  4.《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21〕126号)

信宜市财政局     信宜市农业农村局     信宜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1:

信宜市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安排表

序号

镇  名

安排资金(万元)

备  注

1

丁堡镇

500

其中:200万元用于高速公路沿线农房风貌提升建设,300万元(200万元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2

池洞镇

500

其中:200万元用于高速出口公路沿线农房风貌提升建设,300万元(200万元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3

白石镇

500

其中:200万元用于高速公路沿线农房风貌提升建设,300万元(200万元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4

钱排镇

500

其中:100万元用于高速公路沿线农房风貌提升建设,400万元(300万元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5

水口镇

500

其中:150万元用于风貌带提升建设,350万元(250万元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6

镇隆镇

500

其中:200万元用于十里村沿线农房风貌提升建设工作,300万元(200万元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7

平塘镇

500

其中:50万元用于高速公路沿线农房风貌提升建设,450(350万元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8

朱砂镇

500

其中:50万元用于高速公路沿线农房风貌提升建设,450万元(350万元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9

思贺镇

500

其中:39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10

新宝镇

500

其中:39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11

合水镇

500

其中:4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12

贵子镇

500

其中:39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13

茶山镇

500

其中:39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14

洪冠镇

500

其中:39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15

怀乡镇

500

其中:4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16

大成镇

500

其中:4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17

金垌镇

500

其中:4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18

北界镇

500

其中:4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合计

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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