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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深圳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

来源:信宜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12-25 14:57 【字体:

信财农〔2025〕71号

大成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茂名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深圳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茂财农〔2025〕71号)文件。经市委、市政府批复,现将2025年深圳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下达给你们,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309908其他应付款”支出科目,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按实际用途列编。年终请按要求编报支出决算。

  二、本次下达的资金由县级统筹使用,请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21〕126号)和《茂名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茂财农〔2022〕17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本次下达的深圳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请你单位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信宜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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