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珠海市对口茂名乡村振兴 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钱排镇、平塘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茂名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珠海市对口茂名乡 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茂财农〔2025〕 66号)文件。经市委市政府批复,现将2025年珠海市对口 茂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二批)下达给你们,就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此项资金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309908 其他应付款”科目。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按实际用途列编。 年终请按要求编报支出决算。
二 、本次下达的资金由县级统筹使用,请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广 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 农〔2021〕126号)和《茂名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 集使用监管办法》(茂财农〔2022〕17号)等文件要求,切 实管好用好本次下达的珠海市对口茂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 村资金。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监管,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不得 挤占、截留或挪用。
三 、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 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 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 【打印正文】 | 分享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