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珠海市对口茂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信财农〔2025〕17号
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茂名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珠海市对口茂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茂财农〔2024〕63号)文件。经市委、市政府批复,现将2024年珠海市对口茂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二批)下达给你们,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科目,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按实际用途列编。年终请按要求编报支出决算。
二 、本次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富民兴村产业、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公共服务能力及提升党建促乡村振兴水平等。请严格按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21〕126号)和《茂名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茂财农〔2022〕17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本次下达的珠海市对口茂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请你单位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
1.2024年珠海市对口茂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2.2024年珠海市对口茂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信宜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
2024年珠海市对口茂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附件2:
2024年珠海市对口茂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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