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信宜市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 扶村资金的通知
信财农〔2024〕18号
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3〕210号)文件,经省财政厅备案审核同意和市委、市政府批复,现将信宜市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的支出列2024年“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科目,经济科目按实际用途列编。年终请按要求编报支出决算。
二、请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本次下达资金重点用于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水平、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提升镇域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等工作。请你单位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加强资金监管,防止出现挤占、截留、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结合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
信宜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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