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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珠海市对口茂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信宜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4-22 10:29 【字体:

信财农〔2023〕53号

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茂名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珠海市对口茂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茂财农〔2023〕94号)文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2023年珠海市对口茂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二批)1080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列入2023年度“213农林水支出”功能分

  类,经济分类科目按实际用途列编。年终请按要求编报支出决算。

  本次下达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富民兴村产业、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提升镇域公共服务能力及提升党建促乡村振兴水平、规划编制等。请严格按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21〕126号)和《茂名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茂财农〔2022〕17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本次下达的珠海市对口茂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

  三、请你单位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实际用量及金额以全年最终疫苗使用量及金额为准。

  四、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

  1.2023年珠海市对口茂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2.2023年珠海市对口茂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信宜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1:

2023年珠海市对口茂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万元)

实施内容

备注

1

信宜市自然资源局

1050

小型农田建设


2

信宜市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局)

30

防贫救助保险


合计(万元)

1080




  附件2:

2023年珠海市对口茂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3年度珠海市对口茂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二批)

项目类型

乡村振兴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信宜市农业村后

实施周期

起始年度

2030年

到期年度

2024年

申报金额

1080万元

设立依据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21)60号)

项目概述

2023年度珠海市对口茂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二批)共计108C万元,用于我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用于小型农田建设、购买防贫救助保险等方面工作。

绩效目标

实现小型农田建设有净增加;全市不出现规模性返贫情况。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实施周期

指标值

当年度指标值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小型农田建设

(亩)

≥700

≥700

购买防贫救助保险

(人次)

≥550

≥550

质量指标

农田建设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年度资金支出进度(%)

≥85%

≥85%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农田建设

有所增加

有所增加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5%

  备注:

  1.本表的填报主体为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可代编。

  2.本表在项目入库环节和预算申报阶段通过系统录入,具体字段信息以系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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