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深圳市对口茂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
信财农〔2023〕37号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茂名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深圳市对口茂名乡村振 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茂财农〔2023)35号),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2023年深圳市对口茂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下达给你们,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金支出科目:按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309908其他应付款”列支。年终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本次下达的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富民兴村产业、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提升镇域公共服务能力及提升党建促乡村振兴水平等, 重点用于解决乡村振兴的短板弱项和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请严格按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21) 126号)和《茂名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茂财农(2022) 17号)等文件要求, 切实管好用好本次下达的深圳市对口茂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请你单位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年终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确保年度绩 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信宜市2023年深圳市对口茂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安排表
信宜市财政局 信宜市农业农村局 信宜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28日
附件:
信宜市2023年深圳市对口茂名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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