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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珠海市对口帮扶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

来源:中共信宜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7-22 10:59 【字体:

信财农〔2022〕32号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茂名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珠海市对口帮扶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茂财农〔2022〕48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2022年珠海市对口帮扶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请按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粤委发电〔2021〕60号)、《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粤财农〔2020〕106号)及《茂名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茂委办发电〔2021〕14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本次下达的2022年珠海市对口帮扶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各镇(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本次资金支出科目:按“2309908其他应付款”列支。

  三、请严格按照《茂名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茂财农〔2022〕17号)和《关于印发<信宜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信财农〔2022〕14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四、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年终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附件:2022年珠海市对口帮扶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安排表

信宜市财政局    信宜市农业农村局    信宜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7日

  附件:

2022年珠海市对口帮扶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安排表

序号

安排金额(万元)

备注

1

白石镇

280

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富民兴村产业、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提升镇域公共服务能力及提升党建促乡村振兴水平等方面

2

北界镇

280

3

茶山镇

280

4

池洞镇

280

5

大成镇

280

6

丁堡镇

280

7

贵子镇

280

8

合水镇

280

9

洪冠镇

280

10

怀乡镇

280

11

金垌镇

280

12

平塘镇

280

13

钱排镇

280

14

水口镇

280

15

思贺镇

280

16

新宝镇

280

17

镇隆镇

280

18

朱砂镇

280

合计(万元)

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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