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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深圳、珠海、茂名市及信宜本级财政预算安排配套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

来源:中共信宜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22 16:12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茂名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珠海市对口帮扶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茂财农〔2021〕103号)、《关于下达2021年深圳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茂财农〔2021〕110号)、《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茂财农〔2021〕107号)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2021年深圳、珠海、茂名市及信宜本级财政预算安排配套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请按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粤委发电〔2021〕60号)及《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粤财农〔2020〕106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本次下达的2021年深圳、珠海、茂名市及信宜本级财政预算安排配套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各镇(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本次资金支出科目:珠海资金按“其他应付款2309908”科目列支;深圳资金按“其他应付款2309908”科目列支;茂名资金按“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21305”科目列支;信宜资金按“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21305”科目列支。

  三、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粤委发电〔2021〕60号)确定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年终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附件:信宜市2021年深圳、珠海、茂名市及信宜本级财政预算安排配套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安排表


信宜市财政局               信宜市农业农村局

信宜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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