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部门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信财绩〔2026〕2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25年度信宜市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编制市人民政府制订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计划,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审核、修改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市人民政府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负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组织清理、编纂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
3.负责协助依法推进综合执法工作;指导、监督综合执法队伍的执法工作;承办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务。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参与、指导、监督依法治理、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依法负责安全司法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刑罚执行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司法行政远程会见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单位本系统制式服装、警用车辆、警械警具管理工作,指导、管理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9.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直属单位人事工作,管理基层司法所及其人事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
(1)加强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审核和法制协调,推进律师、公证人员从业行为监管方式创新,健全监管标准和信用等制度体系,进一步取消、委托、下放行政审批职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职业道德建设。
(2)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电话热线和实体平台基础,建成覆盖全市、事项齐全、共融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打造覆盖城乡的“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发展。
(二)设置机构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信宜市司法局包括政工办公室和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警务股、党建工作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治建设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人民参与法治指导股、行政复议综合股、行政复议股、行政应诉股、行政执法监督股。信宜市法律援助处是我局的直属行政单位,20个基层司法所为我局派出机构。
2.人员情况:经市委编办核定,局机关公务员编制30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1名,执法编制5人,行政编制4名),后勤服务人员9名,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46名,信宜市公职律师事务所事业编制8名,信宜市公证处事业编制3名,合计97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5名。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局局机关实有公务员29人,后勤服务人员9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5人,信宜市公职律师事务所4人,信宜市公证处1人,司法所44人,合计92人。
(三)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年度总体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2.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提升法治意识培育传播成效。二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四是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围绕“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布局,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覆盖城乡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市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为我市创造安全的政法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五)部门整体支出情况(以决算数为统计口径)
1.2025年度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总收入281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98.35万元,其他收入18.54万元。
2.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总支出2816.8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284.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54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9.5万元,实际支出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论
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的评价指标,我局进行了认真的自评分析,经研究,我局2025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较好,达到优等级。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预算编制情况
本单位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信宜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及时公开预算信息。
2.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2816.89万元,支出2816.89万元,执行率100%。
本部门严格制订资产管理使用制度,对资产的使用做到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并登记造册、账实一致。
3.预算使用效益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5年,本部门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根据部门职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合理编制部门预算,规范资金使用,加快预算支出执行,严格遵守相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等工作,依法依规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在保证资金规范安全使用的同时,较好地保障我局重点工作任务的开展。
(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绩效目标已全部按计划完成。
一是在校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活动87场,派发宣传资料6万多份,参与师生8万余人次;在信宜市实验高级中学举办了“民生与法治”法治文艺晚会1场。联合市城管执法局利用市区大型LED屏播放法治动漫13期;在信宜武警中队开展“民法典进军营”、军人权益保护等法治宣传活动2场;利用“信宜普法”新媒体发布普法内容100多篇;在村(社区)开展以禁毒法、乡村振兴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10多场次;对村“两委”干部和村民小组组长开展法治宣传403场,实现全覆盖。
二是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7件,审结215件,其中纠错行政复议案件36件,纠错率16.74%,出具行政复议意见书3份。2025年法院审结信宜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7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是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68件,值班律师办理认罪认罚案件565件。公证处共办理公证案件1159件。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6988次,其中审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129份,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325场次。
四是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12人,累计解矫299人,截至12月31日止,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99人,出具调查评估意见320份。衔接刑满释放人员833人,均已对刑释人员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帮教率达100%。
五是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民间纠纷4296宗,成功调解4226宗,调解成功率为98.37%。
(三)部门整体支出使用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1.存在问题
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体较好,各项经费按预算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业务水平需进一步加强。
2.改进措施
(1)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单位经费支出制度,规范财务核算。
(2)加强学习和培训,年初制订学习和培训计划,定期在我局开展新制度、新法规学习培训。
(3)加强预算的约束力,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局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漏项。严格控制,尽力避免超预算开支的情况发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三、其他自评情况
无
| 【打印正文】 | 分享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