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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4-10 16:31 【字体: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信财绩函〔2023〕1 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 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收支和项目实施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22年度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组建而成,为信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二)人员情况。

  我局机关行政编制31名,2022年12月底在职在编公务员人数 29名,工勤人员10名,离退休人数39名,外聘临时工人数3名。

  (三)工作职能。

  根据《关于印发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信办发〔2019〕22号)的规定,我局的主要职责如下:贯彻执行国家、省和茂名市有关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推进市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规范房地产业和物业服务业市场;研究拟订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贯彻执行国家、省、茂名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监督指导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人防工程的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组织实施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范、技术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人民防空重点城市防护类别和防护标准的要求,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人民防空建设;开展、指导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组织拟订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人民防空行业标准化工作,实施人民防空技术标准;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实施人民防空财务监督;推进人民防空平战结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市人民武装部、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2023年1月9日,我局调整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股,负责组织协调和汇总上报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自评工作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信财绩〔2023〕1号)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分工和评价办法,各股室认真负责各自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对照绩效自评内容的标准、办法,仔细认真研读,对标对表,逐一梳理检查,主动对接市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细致了解自评内容和考核要求,查漏补缺,确保台账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按市财政局的时间要求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完成。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信财绩〔2023〕1号)要求,我局将相关资料报送市财政局。我局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三、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一)总体绩效目标。

  全面完成2022年度我局的各项目标任务,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二)阶段性绩效目标。

  2022年我局在局领导班子的精心指导和坚强领导下,不断推动相关工作高质量发展,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较好,全面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三)绩效目标情况。

  按绩效目标任务完成各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直到90%以上。

  四、 预算支出管理情况

  (一)整体支出完成率。

  2022年我局实际支出1313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8.52万元,占总支出的12.47%,项目支出11496.71万元,占总支出的87.53%。上年结余结转115.11万元,本年实际收入13091.22万元,整体支出完成率99.46%。

  2022年我局基本支出具体为:工资福利支出1094.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8.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5.68万元。

  (二)财务合规性。

  我局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规定进行部门整体支出,所有资金按照它的用途进行管理和使用。对“财政拨款支出”、“其他资金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三)信息公开。

  1自评信息公开。

  我局2022年总体绩效评价现处于自评阶段,待市财政局的绩效评价反馈后,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将自评报告在政府网站公布。

  2预算决算信息公开。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政府网站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

  五、 预算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程序。

  (1)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项目

  茂名市下达我市2020年至2022年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目标为2814户,其中高风险1314户,中风险1027户,低风险473户。根据省住建厅的补助标准(高风险1.6万元/户、中风险1万元/户、低风险0.2万元/户),三年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奖补资金为3224万元,2022年省下拨奖补资金为1838万元。我局严格按照《信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宜市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信府办〔2020〕45号)组织全市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督促检查和竣工验收。2022年12月已全部完成茂名市下达我市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整治工作任务。

  (2)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茂名市下达我市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为信宜一中教师村、信宜二中教师村2个小区,涉及楼房20栋,总户数约280户,总建筑面积约2.77万平方米。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161.17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6.27万元。我局严格按照《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茂名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府办〔2020〕38号)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开展改造工作和竣工验收。2022年12月已完成茂名市下达我市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任务。

  (3)信宜市PPP水质净化服务项目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并分别与相关单位签订水质净化厂PPP项目合同,根据合同条款和《信宜市市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制度》规定,我局每月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对各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核查污水处理运营情况,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污水运营单位进行绩效评价,根据现场核查和绩效评价情况支付运营维护费用和可用性付费。

  (4)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项目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并与项目中标单位签订《信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合同》,根据合同条款和《信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运营监管制度》规定,我局每月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对绿能环保发电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和在线监测垃圾处理情况,根据现场核查和相关资料支付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费用。

  (5)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项目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并与项目中标单位签订《信宜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项目合同》,根据合同条款和“城乡清洁工程”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我局不定期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和相关资料审查垃圾收运情况,根据现场核查和相关资料支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费用。

  其他项目实施我局都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做好项目实施的管理,确保各项目依法依规地推进。

  2项目监管。

  (1)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项目

  为加强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项目监管,我市先后制定了《信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宜市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信府办〔2020〕45号)、《信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信宜市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20〕-16)等监督机制,共组织3942人次到各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整治户处进行督查和考核,确保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整治户按质按量完成。

  (2)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为保障我市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我市按照《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茂名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府办〔2020〕38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确保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按质按量完成。

  (3)信宜市PPP水质净化服务项目

  2022年,我局印发了《信宜市市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制度》,以更严格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及运营维护管理。2022年度,城区共处理污水2041万m³,平均负荷率97.23%;各镇共处理污水568万m³,平均负荷率73.08%,全年共支付了污水处理服务费1918.13万元,可用性付费1939.6万元。

  (4)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项目

  为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项目的监管工作,我局印发了《信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运营监管制度》,每月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对绿能环保发电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和在线监测垃圾处理情况,根据现场核查和相关资料支付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费用。绿能环保发电项目2022年实现产值9834.38万元,垃圾焚烧量35.3万吨、发电量12071.88万度。

  (5)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项目

  为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项目的监管工作,我市印发了“城乡清洁工程”管理的相关制度,我局不定期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和相关资料审查垃圾收运情况,根据现场核查和相关资料支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费用。2022年共收运农村地区生活垃圾量129055.86吨,和还没有实行市场化运营相比,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量增加65%。

  其他项目的监管我局都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做好项目的监管工作,确保各项目依法依规地推进。

  我局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遵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与财政年初专项资金预算相结合,对各种专项资金单独核算,划清专项资金支出与基本资金支出的界限,做到互不占用; 在资金的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加强对项目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发挥专项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 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安全性。

  我局资产的购置坚决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节约使用财政资金;印发了《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各国有资产登记造册、账实一致、专人管理、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固定资产报废、调拨、变卖,坚持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资产出租收入和资产处置收入及时上缴财政。

  2、固定资产利用率(见下表)。

固定资产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数量

金额(原值)

在用资产

闲置资产

金额

占全部资 产比例

金额

占全部资产比例

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8

5098308.86

5098308.86

55.69

0

0

其中:房屋

8

5098308.86

5098308.86

55.69

0

0

二、通用设备        (台、辆)

258

2638158.82

2638158.82

28.82

0

0

其中:汽车(辆)

4

753183.54

753183.54

8.23

0

0

三、专用设备(张)

17

1013440

1013440

11.07

0

0

四、家具、用具、装具(个、套)

550

405350.07

405350.07

4.43

0

0

五、图书、档案

0

0

0

0

0

0

六、文物和陈列品

0

0

0

0

0

0

合计

833

9155257.75

9155257.75




  (三) 经费管理。

  1、“三公经费”控制率。

  2022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3万元,实际支出35.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9.7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87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106.7%。“三公经费”超支的 具体项目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是7.3万元,实际支出9.79万元。“三公经费”超支的原因是由于2022年工作任务重,下乡指导工作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支2.49万元。

  3、“公用经费”控制率。

  2022年我局“公用经费”预算安排253万元,实际支出268.53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6.14 %。“公用经费”超支的原因是由于2022年工作任务重,下乡指导工作较多等原因,导致“公用经费”超支15.53万元。

  (四) 在职人员控制率。

  我局现有机关行政编制31名。2022年年末实际在职公务员29人,在职人员控制率93.55%。

  六、 整体绩效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团结带领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实干快干,积极破解发展难题,全力推进全市城乡建设事业加快发展。

  (一)强基础、转作风,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我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拥护和坚持“两个确立”,强化作风建设,长效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二)稳增长、促转型,经济发展稳中有进。

  1、培育骨干,提升建筑业企业竞争力。

  截至12月,全市建筑企业51家,全市招揽工程金额约154.68亿元,完成工程金额约46亿元,为信宜贡献税收超过2亿元。

  2、稳中向好,房地产业平稳发展。

  截至12月,全市房地产企业66家,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9.4亿元。销售商品房6221套,面积为74.29万㎡,销售额为43.61亿元。

  (三)抓重点、攻难点,项目建设加压奋进。

  1、信宜市东江河污水管网改建工程。

  今年以来,在信宜市委、市政府统筹领导下,多部门相互协调、凝聚合力,东江河污水管网改建工程顺利建设。该项目总投资31258万元,通过精准治理,完善城区污水管网,打造信宜市中心城区靓丽水体风景线,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同时增加污水管网19.5公里。

  2、信宜市径口、高坡、旺沙、安莪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该项目作为我市镇村一体化运营试点工程,将积极探索污水治理新模式。项目总投资8113.5万元,覆盖径口、高坡、旺沙、安莪片区共约353个自然村,总服务人口约7.3万人。目前,水质净化厂已完成主体工程,配套管网已完成污水主管网,部分设备已安装。

  3、信宜市第三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一期)。

  该项目已经信宜市人民政府同意实施,工程总投资30024万元,污水处理设计规模近期按3万m³/d,远期扩建至7万m³/d规模,采用“EPC+O”模式进行招标。目前,已动工建设,计划2023年底投入运营。

  4、信宜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六运安置小区项目。

  项目位于信宜市东镇街道六运社区黄泥塘,项目投资估算39618.72万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为30844万元,占地面积15191平方米,建筑面积67560.16平方米,建设480套安置房(2021年已动工建设96套)。目前,棚户区保障性安置房384套任务正在施工中,已完成年度建设目标。

  (四)强监管、惠民生,安全发展协调推进。

  1、强化监管,切实抓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把建设工程管理挺在前,强化措施,开展专项大检查20次。截至目前,全市在建工程共49项,在建总建筑面积约258万㎡,在建工程总造价约72亿元,竣工验收备案项目20个,建筑面积约66.63万㎡,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今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073余人次,检查在建工程346项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702条,共发出《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07份,《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14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1164条。通过长抓长管、严抓严管,2022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为0。

  2、多措并举,紧抓燃气安全。

  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和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一是加强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今年以来共派出行政检查组31个,派出行政检查人员175人次,检查了11家燃气企业、46家餐饮企业、6间学校,发现332项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84份,督促函2份,已全部完成整改;今年共派出餐饮企业排查检查组152个,派出排查检查人员605人次,检查了餐饮企业3266家次。二是开展餐饮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专项整治,我市使用燃气餐饮用户、食堂2209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率为100%。三是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和入户安全检查工作。

  3、狠抓落实,开展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信宜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截至目前,已排查自建房263503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17054栋,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58栋,已全部采取措施整改;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已开展安全鉴定45栋(有13栋不需要安全鉴定),已完成销号2栋,已完成回头看的经营性自建房13934栋。

  4、长效管理,确保城镇污水处理运维成效。

  2022年,我局印发了《信宜市市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制度》,以更严格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及运营维护管理。2022年度,城区共处理污水2041万m³;各镇共处理污水568万m³,全年共支付了污水处理服务费1918.13万元,可用性付费1939.6万元。

  5、积极作为,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一是完成发放租赁补贴522户,发放人才安家补贴2218人次,开工建设市区沿江路279、281号公租房项目。

  二是推进我市削坡建房整治,全年任务1336户已全部提前竣工。

  三是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存在隐患38栋,已全部完成整治。

  四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今年我市改造老旧小区2个,分别是信宜一中、二中教师村,涉及楼房共20栋,总户数约280户,目前已竣工验收。

  6、提升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着力提升行政效能。截至目前,我市在茂名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审批录入件数为679件,其中我局共有11个事项,234件在系统审批。

  )抓统筹、优环境,城乡融合稳步前进。

  1、攻坚克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大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信宜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塘面河、星河畔河综合治理工程已完成塘面河黑臭水体整治,消除了黑臭水体。

  2、统筹推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一是深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改革。2022年共收运农村地区生活垃圾量129055.86吨,收运量约为353吨/日,和还没有实行市场化运营的同期(约221吨/日)相比,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量增加65%。

  二是规范运营绿能环保发电项目。2022年实现产值9834.38万元,垃圾焚烧量35.3万吨、发电量12071.88万度。

  三是狠抓扬尘治理。完成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检查人员1126人次,检查在建工程342项次,现场扬尘治理整改159条,共发出《建设工程扬尘整改通知书》33份,及时消除扬尘问题159处。

  四是做好乡村建筑工匠培训。今年以来,我局委托茂名市建设培训学校开展了980人次的乡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提高乡村建筑工匠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规范乡村建设行为和施工操作,更好地保障村镇工程质量安全。

  七、存在问题

  2022年度我局整体支出取得了较好效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预算项目申报的前瞻性不足,基础资料收集和整理仍不完善;二是个别项目推进速度慢;三是按定额标准编制的公用经费,导致部分经费安排不足。

  八、今后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实施改进措施如下: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

  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原则进行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漏项;在预算编制时首先需满足固定性、相对刚性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有控制空间支出费用项目;杜绝预算编制粗放、拍脑袋现象发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

  在费用报账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严格按照费用使用用途列报,同时严格按照费用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严格按照预算金额内控制费用支出,杜绝超支现象发生。

  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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