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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审计调查报告

来源:信宜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1-06-08 16:21 【字体:

  根据信宜市2019至2020审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信宜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0年4月22日至5月20日对信宜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主要审计了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市发改局)、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等单位2019年以来贯彻落实降费减负、保障重点项目、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等政策措施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各级单位认真领会政策,积极向企业宣传,出台相关配套文件,积极推动政策落地,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审计也发现,在保障重点项目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和完善。

  一、信宜市支持实体经济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

  (一)市发改局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

  市发改局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牵头负责对信宜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等管理工作。截至2019年6月30日,市发改局已发布《信宜市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能较好地对全市行政事业收费标准进行了管理。

  (二)市人社局支持实体经济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

  市人社局2019年以来的相关收费项目主要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职业技能鉴定费,均能按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二、信宜市支持实体经济保障重点项目政策落实情况

  市发改局支持实体经济保障重点项目政策落实情况。

  (一)2019年信宜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1.项目总体情况。全市39项重点项目(含省、茂名市重点项目25个,本级重点项目14个),完成年度投资计划78.83%。市重点项目已开工项目36个,开工率为92.31%。

  2.开工项目进展情况。

  (1)省、茂名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2019年,市列入省、茂名市考核的重点项目25项,本年度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77.07%。

  (2)本级重点项目进展情况。2019年本级重点项目14个,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92.11%。

  3.完工项目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完工项目8个,

  4.未开工项目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未开工项目3个。

  (二)2020年信宜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1.项目总体情况。全市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41个,续建项目21个,新建项目20个。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中列入省、茂名市考核的重点项目29个(省重点项目5个,茂名市重点项目24个)。

  2.开工项目情况。截至2020年4月30日,已开工项目26个(包含新开工项目4个),开工率为63.41%,完成年度投资计划22.62%。其中列入省、茂名市考核的重点项目29个(省重点项目5个,茂名市重点项目24个),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23.37%。

  3.完工项目情况。完成了信宜市尚文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三、信宜市支持实体经济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政策落实情况

  市人社局支持实体经济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政策落实情况。

  (一)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落实情况。

  根据《关于广东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欠费滞纳金处理意见的公告》(〔2018〕6号)文件规定,市人社局对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所属期为2011年7月1日之前(不含7月1日)的社会保险费欠费,可征收本金;对2011年7月1日后产生的滞纳金暂缓加收;对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所属期为2011年7月1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费欠费,属于僵尸企业清理出来、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影响导致等情形的,经县(含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暂缓加收滞纳金;对用人单位补缴所属期为2011年7月1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未经县(含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暂缓加收滞纳金的,一律同时加收滞纳金;滞纳金的数额不超过社会保险费欠费数额。

  市人社局按照文件的要求执行,属2009年3月的欠费数据,由社保局出具欠费单,2009年4月起的欠费数据,由社保费征收机关(税务部门)负责;办理工龄补缴和《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劳动纠纷重点问题的通知》(189号)补缴的,属2011年7月1日前的,不产生滞纳金;属2011年7月1日之后的,产生滞纳金的数额不超过社会保险费欠费金额。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

  2019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仍按之前政策的14%征收不变。

  (三)失业保险费率浮动情况。

  市人社局于2019年6月24日对符合条件的2139家用人单位进行了实施失业保险费率浮动的信息公示。其中,第一档(缴费系数为0.6)的有1278家,第二档(缴费系数为0.8)的有734家,第三档(缴费系数为1)的有127家。基准费率由原来的0.008下调到0.0048,下调了40%。

  (四)职工医疗保险情况。

  市人社局根据《关于阶段性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茂医保规〔2019〕1号)规定,从2019年7月至2020年底,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原来的6.5%下调至6%。

  (五)职工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情况。

  2019年度全市职工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按0.5%征收。

  (六)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和下调情况。

  1.市人社局于2019年2月11日起的10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1657家用人单位进行了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情况公示。其中浮动费率下浮二档的用人单位共997家,浮动费率下浮一档的用人单位共7家。浮动费率上浮一档的用人单位共5家,上浮二档的用人单位共12家,保持基准费率不变的用人单位共636家。

  2.市人社局根据《关于阶段性下调我省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13号)规定,全市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现行缴费费率再统一阶段性下调40%,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市人社局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9〕49号)规定,全市从2019年5月起,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现行缴费费率再统一阶段性下调50%。

  4.市人社局于2020年2月18日起的10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1897家用人单位进行了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情况公示。其中浮动费率下浮二档的用人单位共1317家,浮动费率下浮一档的用人单位共7家。浮动费率上浮一档的用人单位共4家,上浮二档的用人单位共17家,保持基准费率不变的用人单位共552家。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2月至今)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全市减免社保费退费情况如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费753户,工伤保险退费607户,失业保险退费600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费44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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