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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宜市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信宜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10-31 17:21 【字体:

  一年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在推动政策落实、维护财经纪律和秩序、防范化解风险、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大量工作。2023年8月至2024年6月,本级共完成审计项目17个,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31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41亿元;审计决定处理应上缴财政金额1253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61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4582万元;审计发现侵害人民群众利益29万元。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7件,移送处理金额892万元;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59条。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23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经济总体平稳向好。一是强化多方开源促增收。二是持续加大减负纾困力度。三是积极做好债券项目申报工作。

  ——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一是全力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二是保持民生支出强度。

  ——加强财政管理水平,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一是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坚持在限额内举借债务,全市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二是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加大审计整改力度,监督效能显著提升。全面覆盖、重点督查、专项跟踪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格局不断优化完善。经统计,截至2024年6月底,2022年度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306个,已整改到位279个,整改完成率91.18%;整改问题金额14.44亿元;完善制度规范14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重点审计了财政预算管理、转移支付、债券项目管理等方面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预算管理不到位。一是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二是未按规定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2.非税专户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3.绩效目标管理不到位。债券项目未同步下达审核后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一、二级预算单位实行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并对5个部门单位开展了现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有3个单位大额资金使用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2.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有2个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有2个单位超预算支出差旅费和培训费;有1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开支“三公”经费,公务接待清单未列明接待对象信息,超范围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3.挪用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有3个单位挪用公用经费开支教职工福利。

  4.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较薄弱。有1个单位项目未取得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5.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未按时完成绩效目标。2023年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金未使用完毕;5个卫生院超时完成中医阁建设项目;有2个单位未完成绩效目标,未及时发挥资金效益。

  6.专项债券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有3个单位未将专项债券资金收支情况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7.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有10个单位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有6个单位电子卖场使用不规范,未及时在云平台完成合同公开程序。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17个镇(街道)财政收支管理情况进行送达审计,并对3个镇开展了现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执行政策不到位。有1个镇未完成“一村一快递”网点建设,部分耕地重新撂荒;有1个镇未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奖励标准。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2个镇无公函接待,未执行接待清单制度。有1个镇公车购置、公车运行费和会议费超预算开支,违规转嫁公务车运行费用。

  3.存量资金未清理上缴。有3个镇代管专户财政资金、7个镇财政专项资金、57个村(居)财政专项资金结转结余超过两年未上缴财政。

  4.项目管理不到位。有1个村集体工程类收益项目未经市发改局立项批复。

  5.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有1个镇未按规定上缴租金收入。有1个镇未按规定将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资金划拨到削坡建房户银行账号。

  6.民生保障不到位。有1个镇部分村标准化建设的卫生站闲置,造成资源浪费;有1个镇自来水厂长期闲置未运营、“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已完工通车,未组织验收。有1个镇未能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目标任务。

  二、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情况

  (一)信宜市2021至2022年乡村振兴资金政策落实情况。

  重点对驻镇帮镇扶村、农村集中供水、一村一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方面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机制保障不健全。20个镇(街道)未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细化驻镇帮扶工作机制;有1个镇供销社与银行签约乡村振兴贷未严格按照要求采用固定利率。

  2.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支出进度较慢。有2个镇的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仍有余额,有1个镇超范围开支镇域乡村振兴规划项目资金。

  3.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不到位。2017至2020年,全市101个扶贫项目立项及实施运营缺乏有效监督和审核,导致项目实施后难以收回扶贫资金本金和收益;有1个镇所属2个村委会未重视扶贫资金安全,扶贫项目协议未约定抵押、质押或担保条款;有2个镇部分村未制定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方案,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不健全不到位;有2个镇等部分村委会扶贫资产收益与分红会计核算不规范,挪用扶贫资产收益。

  4.项目管理不严格。一是镇帮镇扶村项目方面,村级工程缺乏有效管理机制,建设工程合同未约定质保事项。二是农村集中供水项目方面,部分建设工程前期规划论证不充分,设计及选址不科学,工程施工质量和维护管理不到位。三是一村一品项目方面,项目结余资金未收缴财政,8个项目未组织验收。四是造林与生态修复及林业生物防治项目方面,林业涉农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绿化后续管护不到位。五是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方面,项目推进不力,影响投资进度和效益发挥。

  (二)信宜市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情况。

  组织对全市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债券项目管理不到位。有1个项目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有1个项目工程未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和未签订工人工资三方共管协议;有1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项目监管缺失。

  2.有1个单位未对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22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三、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一)市区南出口道路改造工程审计情况。

  重点对市区南出口道路改造工程资金收支、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建设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有1个单位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建设管理较薄弱。一是该工程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二是项目开工建设前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三是将勘察工作委托给资质等级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四是将施工图设计审查委托给不具备审查资格的单位。

  2.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不足。一是施工单位未实际完成工程量申请工程进度款,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按严格审核申请表,多支付工程进度款。二是工程结算初审报告重复计算新旧路基拼接部分回填方工程量。三是将变更属于其他项目的工程和费用纳入市区南出口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核算。

  (二)金垌镇2020至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重点对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和造价、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后续管护情况等方面进行审计,发现的问题有:

  1.工程建设不规范。一是部分工程未按图纸施工,工程量不符,多结算工程款。二是设计单位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派遣设计人员,部分设计人员没有设计注册执业资格。三是有1个村诱虫灯安装位置不属于高标准农田范围。

  2.后续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工程损坏未能及时修复。二是未建立管护机制和落实管护责任。

  3.监理管理不力。一是施工日志与监理日志记录雷同,存在相互抄袭现象,施工日志的补充记录字迹与监理日志字迹相近。二是监理日志记录内容不规范,未能详细描述当天工程施工、材料机械动态、检查验收及结论等内容情况。三是施工日志、监理日志记录的工程长度与实际竣工结算不一致。四是监理公司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派遣监理人员。

  四、重大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学校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2所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方面。有1所学校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2.财务管理方面。有1所学校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缺失,会计与出纳岗位职责未分离,未设置日记账,公款私存;未取得发票开支费用;未按规定申报及缴纳印花税;超限额支付现金。有1所学校违规现金发放服装补助;往来款项转入个人账户代支;卫生室违规盈利;往来款长期未清理。

  3.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有1所学校占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用于职工节日慰问品等支出;使用学校经费垫支社保扩面费用。

  4.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有1所学校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审核资料不严,导致不符合资格的竞标人通过资格审查;5项工程项目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未及时进行竣工价款结算。有1所学校的工程价款结算未经市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工程违规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承建。

  5.政府采购管理方面。有1所学校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有1所学校采购活动前未备案采购实施计划;设备购置未报上级部门审批。

  6.饭堂管理方面。2所学校饭堂未取得合规发票报销费用;饭堂选取供应商不符合规定;食品贮存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有1所学校饭堂挪用伙食费支付厨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及燃气安全处罚款;未及时全额将学生伙食费缴存饭堂账户。有1所学校饭堂未独立建账及未开设独立饭堂账户,饭堂猪肉采购结算款转入个人账户,饭堂未独立核算水电费,开支不够真实。

  (二)医疗机构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2家医院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收费方面:2家医院在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耗材多收费。

  2.药品(耗材)管理方面:2家医院库存物资账实不符。有1家医院违规线下采购药品;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药款,拖欠药款。

  3.三公经费管理方面:2家医院使用现金支付接待餐费。有1家医院公务接待未按规定取得公函;在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

  4.财务管理方面:2家医院超限额使用现金。有1家医院科室业务学习基金使用脱离监管,开支真实性存疑;无依据发放党员轮训补助。

  5.工程建设管理方面:有1家医院超比例支付工程预付款。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财务收支、经济责任等审计,重点关注了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购置不符合规定。有6个单位超标准购置资产;有1个单位部分修缮、设备购置事项未报批先实施。

  2.资产出租不规范。有1个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未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未经财政部门审批;房屋出租收入未计缴税金,税后余额未上缴国库。

  3.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有4个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

  4.资产闲置,未继续发挥效用。有1个单位设备处于闲置状态。

  5.扶贫资产管理不到位。有2个镇部分扶贫资产未纳入国扶系统管理,部分扶贫资产未办理移交手续。

  (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组织对2个镇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有1个镇未及时调整补划占用的基本农田面积,多计增减挂钩面积;未按规定期限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和上图入库;未严格履行建设规划审批程序。有1个镇设施农用地未办理备案相关手续,监督管理不到位;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管理不到位,种植三华李株数结算不实。

  2.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1个镇履行“河长制”责任不到位,2019至2021年“河长制”考核断面水质监测未完全达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未实施拆除治理。有1个镇部分畜禽养殖场(户)未备案。

  3.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有1个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验收结算;“三清三拆”不彻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到位;污水处理设备管护不到位,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未验收即投入使用,村级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水沟;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和焚烧。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一年来,市审计局共移送问题线索7件,主要是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7件。移送事项主要是:医疗机构串换高价检验方法多收费、擅自线下采购药品和拖欠药款;学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审核资料不严,导致不符合资格的竞标人通过资格审查;部分单位未申报缴纳各项税费和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等。

  七、审计建议

  从审计掌握的情况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一些问题,有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的原因,也与部分单位财经法纪意识淡薄、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等原因有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筑牢安全底线,切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三)规范民生资金和投资项目管控,推动高品质民生建设。

  (四)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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