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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宜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信宜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10-29 16:03 【字体:

  一年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有关决议,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本级共完成审计项目24个,审计查出违规金额916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7683万元;审计决定处理应上缴财政金额8801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359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20401万元;审计发现侵害人民群众利益95万元。移送处理事项3件(其中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3件),移送处理金额2690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01条,被采纳审计建议89条。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认真执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21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

  ——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发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兜牢民生底线。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投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2021年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住房保障等重点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了3.91%、4.63%、6.75%、0.25%、2.1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乡村振兴。2021年财政安排农林水资金,投入驻镇帮镇扶村,推动镇村同建同治同美

  ——聚焦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水平。2021年,市财政局成功上线“数字财政”系统,优化财政业务流程,统一全市财政核心业务标准规范;进一步规范财政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和群众的监督。

  ——加强审计整改,巩固审计成效。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督促,成效显著。经统计,截至2022年6月20日,2020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78个,已整改到位74个,整改完成率94.87%;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39626.60万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26567.64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678.40万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1359.60万元;其他已整改落实金额88.60万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1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编报总体较为规范,各项财政改革深入推进。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重点审计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未按规定将部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政府预算。

  2.财政未按规定时间分解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课本费省级补助资金。

  3.财政为提高预算执行率,提前拨付资金至预算单位实有账户。

  4.预算单位在办理授权支付时,预算科目、预算项目间的资金相互调剂无需经财政审批,预算执行不到位,预算约束力有待增强。

  5.部分财政资金未及时盘活使用。有1个单位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928.98万元、项目已完结无法支付的资金4.13万元,未及时清理;4个镇级结转两年以上或项目已完成剩余的财政资金121.10万元未及时清理。

  6.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

  7.确实无法收回的财政暂付款未及时核销。

  8.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不合规。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组织对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方面。有1个单位部分收入未编入部门预算。

  2.非税收入管理方面。有2个单位不予退还的履约保证金174.06万元、投标保证金产生的利息22.52万元未及时清理;二是有1个单位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9876.50万元;三是有1个单位应收未收安全监督检查罚没收入46.43万元。

  3.预算执行方面。一是有3个单位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预算执行率低;二是有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三是有1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41万元;四是有2个单位违规将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至实有资金账户;五是有1个单位未向集资住户收回代垫水费10.86万元;六是有4个单位采购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4.资金管理方面。一是有2个单位未经财政部门批准,违规开设银行账户;二是有1个单位收到现金未按规定缴存,直接用于日常开支。

  5.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一是有1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19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在下属单位开支业务费用141.52万元;三是有3个单位公务接待未按规定取得公函或接待清单;四是有3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按规定建立一车一卡一账制度,未实行“单车”核算;五是有1个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加油卡管理台账。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3个镇财政收支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3个镇能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战略决策部署,逐步规范镇级财政管理,积极推动镇级经济建设事业稳步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有3个镇未及时将非税收入66.28万元上缴财政。

  2.有2个镇违规收取生猪管理费13.79万元。

  3.有1个镇违规发放去世五保人员供养金1.41万元、低保人员救助金1.15万元。

  4.有1个镇以白条单、借条、基金会旧存折、其他等形式抵顶库存现金13.56万元。

  二、绩效审计情况

  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审计局进一步加大绩效审计力度,一年以来主要实施了两大部分审计:一是对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和政府债券管理使用的绩效审计,二是对池洞高速出口至城北出口路面改造工程和市教育城小学新综合楼工程项目的绩效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绩效方面。截至2022年3月底,2021年茂名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德育和劳动教育专项)滞留在财政,未及时发挥效益。

  2.政府债券管理使用绩效方面。一是截至2021年12月底,有1个项目单位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截至2021年12月底,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沉淀在2个项目单位预算(项目)单位账户,未实际使用;三是有2个项目单位建设项目已完工,但未投入使用产生收益。

  3.部分工程项目结算不实,多计算支付工程造价120.78万元。

  4.池洞高速出口至城北出口路面改造工程未按设计要求建设百米标、浆砌片石急流槽等工程,未据实验收结算,建设单位未按实际情况依规对种植绿化植物进行设计变更。

  5.池洞高速出口至城北出口路面改造工程、市教育城小学新综合楼工程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6.池洞高速出口至城北出口路面改造工程超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变更工程款10.55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信宜市2021年各项直达资金的预算分配下达、资金拨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能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对直达资金及时分配下达、规范安全使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截至2022年3月10日,有1个镇的6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未按规定完成验收工作。

  2.截至2021年12月底,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3.2021年12月,有1个单位违规将工程补助资金358万元划转至预算单位账户。

  4.有2个单位向46名已死亡优抚对象银行卡多发放2.82万元补助。

  5.有1个单位少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1.36万元。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围绕市委、市政府做好民生工作的决策部署,重点开展了学校财务收支和卫生院财务收支审计。

  (一)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组织对3间学校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非税收入方面。一是有1间学校无依据减免小卖部高考期间暂停营业租金0.84万元;二是有2间学校未按规定将管理费、租金及资产处置等非税收入212.18万元上缴财政。

  2.工程建设方面。一是有2间学校未按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多结算支付工程款3.22万元;二是有1间学校违规将部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承建;三是有1间学校部分工程未签订施工合同先实施建设;四是有1间学校部分工程未编制预算书,4项工程预(结)算由无资质单位编制;五是有1间学校的2项工程预(结)算未经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六是有1间学校部分工程已完工未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3.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有1间学校违规发放奖金、补助87.12万元;超餐数、超范围接待,涉及金额1.44万元;未按规定取得接待公函、未填制接待清单,涉及金额5.93万元。

  4.资金管理方面。一是有3间学校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09.16万元;二是有1间学校挤占挪用修购基金173.43万元。

  5.收费管理方面。一是有1间学校未严格落实贫困生免收校服费政策,多收贫困学生校服费0.63万元;二是有2间学校对直饮水服务商监管不到位,多收学生直饮水费24.31万元;三是有1间学校对热水供应商监管缺失,供应商未足时供应热水,多收学生热水费0.99万元,且未按合同约定收取热水供应商管理费1.28万元。

  6.饭堂管理方面。一是有1间学校未按规定清退学生饭堂结余106.61万元;二是有1间学校挤占挪用学生伙食费35.28万元,用于教职工市场调查补助、保安人员伙食费等;三是有1间学校饭堂未按合同约定收取食品供应商保证金4.30万元;四是有1间学校未按合同或城区学校联席会议食品议价表的单价结算,多结算食材供应商费用0.49万元。

  (二)卫生院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组织对4间卫生院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4间卫生院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情况基本真实,会计核算基本符合相关会计制度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有4间卫生院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耗材多收费77.21万元。

  2.有4间卫生院库存物资管理不规范,部分库存物资账实不符。

  3.有2间卫生院住院床位管理混乱,部分住院科室互相借用床位未如实登记。

  4.有1间卫生院未及时将农村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结余资金19.04万元上缴财政。

  5.工程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一是有1间卫生院医技楼建设项目153万元,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二是有1间卫生院医技楼超概算16.73%,未报审批部门批准;三是有2间卫生院医技楼建设项目、住院综合楼工程未经验收擅自使用;四是有1间卫生院医技楼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未经投资审核中心审核。

  五、国有资产及自然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组织对1家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对1家市属国有企业能够围绕主责主业,着力提高企业经营质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违规发放高温补贴6.20万元;多计算加班时间,多发加班费4.52万元。

  2.挪用专项资金8.37万元。

  3.有5项重大决策事项,未经公司党支委会议、班子会议讨论决议,未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

  4.现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现金收入31.57万元未缴存银行,直接用于日常开支;二是结算金额1000元以上的费用,使用现金支付;三是未设置库存现金限额,日常库存现金量大;四是现金日记账未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

  (二)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学校和卫生院财务收支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相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有1个单位的工作室处于闲置状态。

  2.有1个单位超标准配置台式电脑,有2间卫生院超标准配置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和计算机。

  3.有1个单位资产管理不善,导致9台平板电脑遗失。

  4.有1个单位未按规定储存、未及时回收利用救灾物资。

  5.有1间学校违规出借土地、校内房屋给外单位或个人,报废饭堂电梯未履行审批手续,小卖部出租和学生铁床处置未按规定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6.有1家国有企业购置资产未经班子会议讨论,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有1间卫生院未经批准先行购置、处置资产;有1间卫生院未履行报批手续处置资产。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3个镇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3个镇能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统筹环境综合治理,优化自然资源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生态环境保护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有1个镇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未达到垃圾分类效果;二是有1个镇禁养区内禽畜养殖场存在复养现象;三是有2个镇个别河流断面水质监测超预警,水质监测未完全达标。

  2.有2个镇报建资料不完整,未严格履行建设规划审批程序。

  3.有1个镇耕地保护不到位。一是应收未收耕地开垦费1.86万元;二是对占地建房发现处置不力,村民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涉及面积359平方米。

  六、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意识不够强,预算编报和审核批复、预算执行缺乏刚性约束;二是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增强,部分单位“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尚未牢固树立,绩效管理仍未贯穿财政资金管理全过程,资金沉淀闲置问题仍有发生;三是部分单位法纪意识有待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管理等不规范、不严格,存在较大随意性。

  审计建议:(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重大任务财政保障能力。

  (二)拓宽收入来源,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三)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增强预算刚性。

  (四)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责任意识。

  (五)强化部门履职,严肃财经纪律。

  (六)加强乡镇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核算,强化镇级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避镇级财政风险,堵塞资金管理中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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