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保安公司项目跟踪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5年2月20日至4月10日,对信宜市信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安保安公司)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信安保安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及公司资金管理和业务运营等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信安保安公司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信安保安公司由信宜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2002年3月注资成立,2015年1月经信宜市政府同意改制为国有独资企业,股权划转至信宜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2015年3月市财政局全权委托市公安局管理该公司一切事务(包括党组织关系、人员管理关系、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资产关系等)。信安保安公司经营范围是提供保安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公章刻制、保安服装器械零售等;公司内设总经办、保安部、印章部和门市部。至2024年12月,公司在职人员270人,其中正式编制人员2人,临聘保安保洁等人员268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信安保安公司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安保政策,公司决策事项基本符合规定。各项开支基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财务方面执行管理基本有效。本次审计也发现,信安保安公司存在部分应收款未及时追收、公司利润未分配上缴财政、应付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投资多年未取得收益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应收款项未及时追收,公司资金被长期占用
2、利润未分配上缴财政
3、应付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
4、长期股权投资多年未取得收益
5、会计账登记实收资本对应的股东与公司章程规定不相符
6、内部文件管理不善
7、会计核算不规范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资金管理,对于应收未收服务费和长期被占用资金加大追收力度,强化追收手段。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制订利润上缴方案,在报市财政局审核和市政府审定后,将利润上缴财政。
(二)加强内部资料管理,文件资料进行分类装订,并妥善装订成册,以便于查阅和保存;对于合同进行有序编号,并建立完备的业务台账,确保台账信息能够做到实时更新、准确无误。
(三)加强财务管理和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核实清理各项往来款,规范财务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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