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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宜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信宜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10-29 16:00 【字体:

  2021年10月2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信宜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并就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提出了审议意见。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促进整改落实到位。据统计,截至2022年6月20日,2020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78个,已整改到位74个,整改完成率94.87%;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39626.60万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26567.64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678.40万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1359.60万元;其他已整改落实金额88.60万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项。通过审计整改,促使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切实规范各项管理,发挥审计的审、帮、促作用。现将2020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积极进行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市财政局已将非税收入专户资金3615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

  2.市财政局已将15个镇(街道)财政资金954.46万元、56个村(居)委会财政资金180.24万元、7个市直单位财政资金1753.71万元收回统筹使用。

  3.市财政局现已按规定将校舍安全保障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4.市社保局已按要求规范社会保险待遇发放。

  5.市医保局已按要求规范医保基金报销。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一级预算单位积极进行了整改。应整改问题18个,已整改17个,持续推进1个。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2个预算单位已对未执行资金制定使用计划,加快对预算项目实施进展,其中3个项目已经完成,按上级要求需一年后验收通过,方可拨付款项;2个项目正按计划推进。

  2.非税收入方面的问题。相关单位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财政。

  3.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严格执行规定,按标准购置资产;闲置资产已得到有效使用或提请市政府收储土地;报废资产已补办处置手续,并按规定报财政部门进行清理;规范资产信息系统的数据填报,清查核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4.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照规定规范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镇政府积极进行了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相关镇政府已将非税收入1.51万元上缴财政。

  2.相关镇政府已将违规收费1.01万元上缴国库。

  3.相关镇政府已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支出。

  4.相关镇政府已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5.相关镇政府已收回违规发放的五保人员供养金3.74万元和低保人员救助金2.07万元。

  6.相关镇政府已收回发放的生育津贴2.22万元和征地补助0.37万元,并上缴国库。

  二、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重大政策及其资金绩效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对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和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

  1.中小学校舍安全项目已完成并交付使用,资金拨付使用完毕。

  2.2020年及以前年度债券资金已拨付使用完毕。

  (二)镇隆镇八坊村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积极组织整改,应整改问题6个,已整改问题3个,持续整改问题3个。

  1.示范片建设工程推进缓慢,大部分工程验收未结算,未按时完成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目标任务的问题。相关单位正积极协调群众用地等农工关系。

  2.部分工程后续管护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工程后续管理,对被破坏部分进行了修复。

  3.建设工程部分项目结算不实,核减建设项目不含税工程款111.08万元的问题。截至2022年5月30日,需退还工程款项目31个中已有22个完成整改,共退还工程款82.92万元,已全额退回国库,剩余应退工程款28.62万元,已继续督促有关单位退还。

  4.建设工程部分项目监理费、设计费未按合同约定计算,核减监理费2.41万元、设计费0.42万元的问题。设计费0.42万元已收回并上缴国库;监理费收回1.47万元,余下0.94万元正与相关单位沟通退还。

  5.建设工程部分项目偷工减料,验收结算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向市住建局发出工作函,请市住建局处理有关监理人员。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的市抗疫特别国债部分基建项目未开工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期整改,项目已开工,债券资金已使用完毕。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学校财务收支和卫生院财务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单位积极进行整改,并已全部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学校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相关学校已将场地租金、资产处置等非税收入22.59万元上缴国库。

  (2)相关学校已将多收住宿学生热水费18.13万元上缴国库。

  (3)相关学校已收回违规发放的教职工通讯费补助12.75万元,并上缴国库。

  (4)相关学校已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5)相关学校已补办实训楼、学生饭堂两项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6)相关学校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稽核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对中心会计不相容职责进行分离管理。

  (7)相关学校已定期在公示栏公示食堂购物和财务收支结余情况。

  2.卫生院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相关卫生院已将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耗材的违规多收费25.22万元上缴财政。

  (2)相关卫生院已加强药品、耗材库存管理。

  (3)相关卫生院已按规定规范接待费开支。

  (4)相关卫生院已完善重大经济决策制度。

  (五)国有资产及自然资源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属国有企业及相关镇政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1.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相关企业已将净利润91万元上缴财政。

  (2)相关企业已追回高温补助10.45万元,并停发非高温作业人员高温补助。

  (3)相关企业已按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费开支。

  2.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相关镇政府已采取拆除自来水厂取水点上游的禽畜养殖场所,对垃圾收集点进行改造,置换垃圾压缩车等措施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薄弱环节。

  (2)相关镇政府已完善房屋报建资料,并完善房屋报建程序。

  (3)相关镇政府已收回少收的基础设施配套费10.68万元,并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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