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中共信宜市委办公室、信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信办发〔2019〕29号)、《中共信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信宜市党政部门及省、茂名驻信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信机编〔2022〕3号)规定,根据《茂名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安〔2022〕12 号)、《信宜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信安〔2022〕11 号)关于制定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要求,现公示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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