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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纠纷互不相让,介入调解握手言和

来源:信宜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1-30 10:44 【字体:

  近日,信宜市司法局洪冠司法所接到洪冠镇某村村民张某反映,称其邻居陈某占用其房屋旁的排水沟养鸡,导致水沟内积满了鸡粪且未及时清理,影响了张某家的正常排水。在此期间,张某曾多次与陈某沟通,要求其对鸡进行圈养,但陈某坚持认为养鸡的地方是其旧牛栏的土地,拥有使用权,他人无权干涉。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张某遂向司法所请求派员调解处理。

  司法所调解员在接到反映后,首先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随后向所在村委会进一步核实该纠纷的细节,并随即派员前往现场实地查看。通过现场勘察,调解员一致认为该排水沟为“公共水沟”,并不属于任何一方私有。因此,双方都有权使用该水沟。

  调解现场,调解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耐心宣传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并强调了邻里之间和睦相处的重要性。基于事实与法律相关规定,调解人员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明确排水沟为双方共同使用;二是陈某应在原屋地基上用纱网做好围蔽措施进行养鸡,确保不占用公共水沟;三是双方应共同维护公共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无阻。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在现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尽管这是一起小纠纷,但正如古人云:“祸患常积于忽微”,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矛盾如果得不到及时和妥善的处理,很有可能会演变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对此,司法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化解群众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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