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信宜市水口镇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本机关特编制《水口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政务公开栏等途径查阅和获得《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本机关主动公开《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镇政府领导及分工;
2、镇政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3、镇政府工作规则;
4、《政府工作报告》;
5、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6、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7、镇政府人事任免情况;
8、重要会议、重要政务活动信息;
9、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的情况;
10、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情况;
1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
12、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
13、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情况;
14、筹资、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情况;
15、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1、水口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地址:水口镇人民政府办公楼3楼党政和人大办公室,联系电话:0668—8398671,电子邮箱:skzzfdzb@163.com,邮政编码:525346
2、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yi.gov.cn/)开设水口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信宜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水口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使用方法:
(1)栏目导航:点击进入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xinyi.gov.cn/gkmlzl.html,选择“信宜市水口镇”,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组织机构”、“政府文件”、“办事指南”、“政务动态”、“其他”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六部分,其中“组织机构”划分为“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和“机构设置”三个信息子类。点击其中某一个,可显示相关信息子类或信息列表;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2)信息搜索:可通过搜索关键词在公开目录上进行搜索。
3、水口镇政府政务公开栏
本机关的政务公开栏设置在水口镇人民政府大院内,公众可到水口镇政府大院内进行查看。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信宜市水口镇人民政府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水口镇人民政府办公楼3楼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联系电话:0668-8398671
邮政编码:525346
互联网申请地址:https://ysqgk.gd.gov.cn/668193/choice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信宜市水口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复制有效。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①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交申请。地址:水口镇人民政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②信函、传真提交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登录信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yi.gov.cn/,在“政务公开”下栏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茂名市信宜市水口镇人民政府”,进入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页面https://ysqgk.gd.gov.cn/668193/choice,点击“我要申请”填写电子版《信宜市水口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特别说明:
(1)本机关暂不受理申请人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电子邮件等渠道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2)申请人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机关可以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2、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登记和初审,必要时将出具回执。
初审内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确,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证明是否真实。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3、申请时间的确认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如因申请人未按要求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导致受理机构未能及时处理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或通过传真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答复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9)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经征得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权利人。
详见信宜市水口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附件2)。
(三)收费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通过意见箱或直接向水口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察小组投诉,监督电话:0668-839780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