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了《信宜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本机关依据《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主动公开本机关以下政府信息:
1.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局领导分工
3.人事任免
4.工作总结、报告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9.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2.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xinyi.gov.cn/mmxyjtysj/gkmlpt/index。
2.本机关通过信宜市交通运输局一楼大厅的政府信息公告栏或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信宜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新尚路19号交通大厦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68-8812598 ,传 真:0668-8856617
邮政编码:525300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书面填写《信宜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2.提出申请的方式
(1)书面提交
①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处当面提交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受理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②信函提交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显著处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的,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s://ysqgk.gd.gov.cn/668004/index。
本机关暂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传真、微信留言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必要时将出具回执)。
初审内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确,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身份证明是否真实。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四)申请时间确认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本机关将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五)申请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说明其理由;
8.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经征得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权利人。
详见信宜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附件2)。
(六)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七)监督管理
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根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668-8813249,传真:0668-8856617,办公地址:新尚路19号交通大厦,邮政编码:5253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20-12:00 14:30-17: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