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浮夸
留言日期:
2024-04-20
主题:
驾驶超标电动车如何处罚?
内容:
有驾驶证,驾驶超标二轮电动车,过渡号牌已过期,请问如何处罚?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4-20
答复时间:
2024-04-23
答复单位:
茂名市信宜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网友浮夸:

  您好!您咨询驾驶超标电动车如何处罚的情况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使用绿色车牌的电动车属超标电动车,为政策过渡期使用的临时牌照,该类牌照使用期限到2021年,目前已超出使用期限,不能上道路行驶,建议有此类临时牌照的车辆尽快报废处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相关规定,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款1000元,并处吊销驾驶证。

  专此答复。

  


信宜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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